近段時間以來,地鐵車廂內是否禁食,成為市民討論的熱點。昨天,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對《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進行審議。由于80%的受訪者同意在一定范圍內采取禁食措施,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建議增加禁止在車廂內飲食的規定。
將有濃烈味道或刺鼻性氣味的食品拿到地鐵車廂里吃,不僅污染空氣,引起旁人不適,有時部分乘客隨手亂扔食品包裝等垃圾,還會弄臟車廂污染環境。從這些方面看,在地鐵里吃東西,確實是很讓別人心煩的事,或者,高度上升一點,就是不文明的行為了。但僅因為這些,就可以成為上海地鐵車廂擬禁食的理由嗎?
上海地鐵目前已有12條線路投入運營,地鐵正在成為上海市民最重要的出行工具,也因此,成為市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你有沒有這種經歷,一路小跑沖進地鐵然后猛吃幾口手里的食物,只為能準時趕到單位打卡?有人會問,如果在地鐵里不能吃,那還能在哪里吃呢?也就是在剛剛過去的8月底,11號線二期正式試運營,全線運營里程增加到65公里,成為上海最長的地鐵線路。如果在地鐵里不能吃,大概這么漫長的線路,低血糖暈倒的乘客要多一些吧?
有一種說法是,在地鐵車廂里禁食,是因為車廂是密閉空間,食物的不良氣味很難消散,從而影響其他人的乘車情緒。雖然這也是事實,但另一些事實是,同樣是密閉環境的飛機、火車,卻并沒有禁食一說,不知道飛機和火車的運營方又是如何考慮的?
再多想一點。地鐵禁食,還面臨“哪些食物在地鐵上是不能吃”的尷尬抉擇。比如,在地鐵車廂里喝水、吃塊巧克力、嚼口香糖……這些算不算違反規定呢?不但食物選擇有尷尬,如果孕婦、低血糖等特殊人群需要補充點能量,是否也不能吃呢?這樣的規定,又會否不通人情?
更重要的是,規定一旦制訂,誰來執行監督?即使有執法人員,也不可能全天候在所有地鐵車廂里巡邏吧?如果不能嚴格執行,這樣的規定是否形同虛設?
“一刀切”的地鐵禁食令,最終帶來的可能是只“禁”不“止”的效果。兩個月前,“常回家看看”的規定頂著爭議出臺,兩個月后的今天,這一規定收效甚微而爭議更大。希望這是前車之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