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對外公布《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我國將本著規劃引領、民生優先、安全為重、機制創新、綠色優質的原則,圍繞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投資拉動效應明顯的重點領域,加快公共交通、管網、污水和垃圾處理以及生態園林等城市基礎設施轉型升級,全面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水平。
軌道交通增千公里 污水處理率達85%
《意見》指出,此輪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重點為四大領域,即公共交通、管網、污水和垃圾處理以及生態園林建設。
我國將推進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建設。到2015年,全國軌道交通新增運營里程1000公里。各個城市還應加快完成城市道路、橋梁建設改造,到2015年,力爭完成地級以上城市建成橋梁信息管理系統。設市城市還應建設城市步行、自行車“綠道”等設施建設。
城市將優先改造材質落后、漏損嚴重、影響安全的老舊管網。到2015年,完成全國城鎮燃氣8萬公里、北方采暖地區城鎮集中供熱9.28萬公里老舊管網改造任務;實現城市燃氣普及率94%、縣城及小城鎮燃氣普及率65%的目標。
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區域供水,力爭到2015年,實現全國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和水質達標雙目標。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
配電網發展將被納入城鄉整體規劃,到2015年,全國中心城市基本形成500(或330)千伏環網網架,大部分城市建成220(或110)千伏環網網架。
到2015年,全國所有設市城市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建設完成污水管網7.3萬公里;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70%左右;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左右。到2017年,設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擺脫“垃圾圍城”困境。
加強生態園林建設方面,到2015年,確保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于60%。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同時還將建設下沉式綠地及城市濕地公園。
確保政府財政投入 吸引社會資金參與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規模大,周期長,資金如何保障?
《意見》提出,在保障政府投入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進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業服務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加大金融機構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吸引民間資本參與經營性項目建設與運營。
在確保政府投入上,中央財政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城鎮污水管網專項等現有渠道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地方政府要確保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力度,特別是優先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用地需求。對于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應當以劃撥方式供應建設用地。
在推進投融資體制和運營機制改革上,應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政府應集中財力建設非經營性基礎設施項目,要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有合理回報或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可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場準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
統一規劃建設管理 政府成為責任主體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涉及住建、國土、交通、財政、稅務、金融等多個部門,如何才能防止“九龍治水”?
《意見》指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要保持城市基礎設施的整體性、系統性,避免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建立健全以城市道路為核心、地上和地下統籌協調的基礎設施管理體制機制。重點加強城市管網綜合管理,盡快出臺相關法規,統一規劃、建設、管理,規范城市道路開挖和地下管線建設行為,杜絕“拉鏈馬路”、窨井傷人現象。
城市人民政府是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對涉及民生和城市安全的城市管網、供水、節水、排水防澇、防洪、污水垃圾處理、消防及道路交通等重點項目納入城市人民政府考核體系,對工作成績突出的城市予以表彰獎勵;對質量評價不合格、發生重大事故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依法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