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明確要求加強城市排水防澇防洪設施建設,解決城市積水內澇問題,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
當前,國內大多城市的排水防澇防洪基礎設施建設,普遍較為薄弱。從去年北京的“7·21暴雨”,到今年7月昆明主城區局部受淹,“到××來看海”已成為國內城市一大問題。城市遭遇積水內澇,重者奪人生命,輕者毀壞財物、造成交通堵塞,公眾苦不堪言。
相關意見的出臺,體現了國家對這一問題的重視。用10年左右時間完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可謂宏大愿景,值得期待。不過說老實話,這個目標非常艱巨。
經過這幾年“洗禮”,許多人都明白一點:國內大多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都是在“秀下限”,經不起暴風雨的考驗。根據相關規范,城市一般地區排水設施的設計暴雨重現期為0.5至3年,重要地區為3至5年。這也就是所謂“幾年一遇”的概念。但在實施過程中,大部分城市普遍采取標準規范的下限。例如,廣州目前85%的地區排水標準為一年一遇,北京排水系統的設計重現期僅為1至3年,相對應僅能夠抵御每小時36到45毫米的降雨。如此之低的設計標準,怎能應對暴雨來襲?
問題還在于,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不是一張白紙,可以隨意涂畫,更不可能另起爐灶。各地老城區下水管道普遍老化、沉積嚴重,大多處于修修補補狀態。新城區規劃不是超前而是嚴重滯后,這又等于雪上加霜,助長了暴雨肆虐。再加上各地大拆大建,填了濕地、堵了河道、割了“動脈”,甚至拆了原有管網,老賬新賬一起算,這筆城市基礎設施的欠債,除非痛下決心、不惜代價,否則恐怕難以實現預設目標。
這里不是說泄氣話,而是想強調:加強完善城市排水防澇防洪工程體系任重道遠,各地不僅要有精神準備,還必須下大力氣從財政上加以保障。還要看到,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更準確地說是包括城市排水、防澇、防洪三大系統工程),因此有必要科學謀劃,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和技術手段,重新構建相關體系。這既涉及老城區管網改造、已建新城區“擴容”以及新城區管網規劃,也涉及城市河道整治疏浚,還涉及城市防澇抗洪應急響應機制的提升。
一言以蔽之,治理城市水患,一者為疏(分流),一者為蓄(調蓄)。二者形成合力,才可能有效遏制城市內澇。而不管怎么做,改變各地下水道建設爭相“秀下限”現狀,乃當務之急。一座城市更值得追求的是由內而外的美麗,而不能外表光鮮、“良心”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