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3時,51歲的李銀芳午休完,像平時一樣來到工地,剛干了20多分鐘,就因中暑“暈倒不起”,于17日凌晨搶救無效死亡。昨日下午,她的家人拿到她的死亡診斷證明,上面清晰地寫著:多臟器功能衰竭、熱射病。李銀芳來自興平市桑鎮祝原村,去年起和同鄉隨著興平一勞務隊在各工地干活。暈倒時,她在西安渭北工業區“秦王2號路”工地上修路。(華商報 8月20日)
在這個遠較往年炎熱的夏日里,被炎熱天氣奪去生命的人明顯增加,而51歲女農民工李銀芳在修路時因高溫天氣引起的熱射病導致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給這個炎炎夏日增添了些許不安之余,更讓早就備受詬病的農民工勞動權益現狀再次引起社會關注。
從媒體報道可以還原李銀芳中暑身亡當天的情況:16日最高氣溫達38度,下午3時午休剛過,李銀芳和工友開始“鋪灰石”的工作,20分鐘后李銀芳被發現暈倒在地,送醫院一天一夜后救治無效死亡。更大多數工地情況類似,沒有遮蓋物,工作強度大,工作條件差,“要不停地干活,不能光膀子,熱得實在受不了時,就喝一點水,但不能休息。”即便工地給他們配了綠豆湯消暑,當仍舊“熱得不行”,需要“經常沖涼水”降溫。根據李銀芳的死亡診斷證明“熱射病、多臟器功能衰竭”,醫生判定李銀芳病情“非常嚴重”,屬于重癥中暑,這無疑是“長時間在高溫、高濕條件下大強度勞動所造成的”。
女民工李銀芳中暑死亡,再次將農民工勞動權益保障短板這個令人堪憂的社會現實呈現在世人面前。作為城鄉二元化結構夾縫中的“第三群體”,農民工基于身份基礎上的權益一直處于被忽視甚至被踐踏的境地。作為推動城市化進程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農民工的付出跟他們的獲得之間呈現出極大的不平衡狀態,工作環境、工作待遇等權益保障方面存在極大的短板。就拿高溫天氣下的勞動來講,雖然有相關政策規定了高溫條件下要有高溫補貼等勞動權益保障,但這些政策看來離農民工還相當遙遠。別的不講,很多農民工甚至都不知道有“高溫補貼”一說,遑論“高溫補貼”發放到手了。
從塵肺病患者自己“開胸驗肺”到“創意”頻出的討薪方式,從工傷認定的重重困難到高溫補貼的一紙具文,從高架橋下的水泥錐到公交車上的屢遭白眼,林林總總的現實都在指向一個共同的話題,那就是農民工面臨的權益保障困境。就拿高溫天氣下的勞動權益來講,《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溫達35℃~37℃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別的不說,“換班輪休”有幾多能做到?而一旦高溫造成農民工生命損傷甚至死亡,工傷認定又是個大難題,很多農民工甚至不知道去哪里求告。再如,雖然國家三令五申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但為何還會出現各種形式的討薪“秀”?以至于討薪方式只有“推陳出新”吸引社會眼球才能對欠薪企業形成壓力,才有望要回被拖欠工資。這對出臺的相關政策、規定,以及相關部門的執行能力,難道不是絕妙的諷刺嗎?
農民工權益短板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解決也需要一個過程。但這不能成為公共部門推卸責任的借口。農民工權益困境固然跟農民工維權意識等不無關系,但根本原因在于公共部門沒有盡到為農民工權益“撐腰”的責任。且不說造成農民工權益困境的制度性“原罪”,即便是在實際操作層面,勞動合同、工傷保險等最基本的契約精神都無法體現在農民工身上,而繁文縟節的官方規則和狹仄甚至淤塞的權益訴求渠道,更讓農民工的聲音難以發出來,或者即便發出來也淪落到無人傾聽的境地,這對本就處于弱勢地位的農民工群體更產生了令人失望的“馬太效應”。而個別公共部門不僅不為農民工權益“撐腰”,反而強硬打壓他們合法的權益訴求,這在某種程度上無疑加劇了社會負面情緒的淤積發酵,為社會秩序埋下隱患。
一個社會對弱勢群體的態度,體現出這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和底線倫理。農民工是弱勢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待農民工的態度,考驗著社會的溫情成色。重視并解決農民工權益困境,不僅要從宏觀設計層面對造成農民工權益短板的制度性因素進行調適、消解,還應該從具體執行層面保障農民工的具體權益,從農民工的薪資發放、工傷保險乃至社會認同等方面給予他們早就應該獲得的溫情和容納。這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底線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