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領域內的工程轉包已成普遍現象,未曾想環衛工作也可低價“轉包”。近日媒體報道稱,鄭州正式環衛工雇一些年老的農村人替他們“工作”,正式工有編制,月工資4000元左右;而雇用一個臨時環衛工人,每月只需要1240元。正式環衛工人什么都不做,一個月白白落下3000元。針對此事,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環衛處負責人表示,“情況屬實,正在拿處理意見。”
平日里關于環衛工人的新聞并不少,多數情況下都在集中關注環衛工人的低薪水,以及他們的權益保障。晨靄中,烈日下,暮色里,每每看到那些穿著黃色工作服辛勤勞作的環衛工,總是和臨時工發生聯想。總以為這些臨時工身份的環衛工人是直接受雇于政府機構,不曾想在他們和政府機構之間還有“正式環衛工”這樣一個環節。確切說,他們不應該叫“臨時工”,而應該叫“轉包工”。
對于“正式工”“臨時工”領域的這種轉包現象,如果表示過度驚詫似乎又有些“假裝天真”。去年5月,浙江永康就曾曝光一批在編不在崗的人員名單,教育系統是重災區,多人拿著工資不上班,頂替他們上班的都是臨時雇來的老師。事實上,在一些欠發達地區,教育系統的工作轉包現象尤為嚴重,那些剛畢業找不到正式工作的師范畢業生,常常成為被轉包的對象。
鄭州環衛工轉包的丑聞被媒體曝光后,一些輿論認為,這是用工“雙軌”下“同工不同酬”的極端縮影。只要是正式工臨時工同時存在的地方,同工不同酬的現象一定存在。但是具體在環衛工人轉包工作這件事上,與其批評這是同工不同酬,倒不如說這明明是正式工“吃空餉”的問題。同工不同酬,好歹還有工作,只是工作任務輕松與繁重的差別,或者是待遇福利多少的差別,而鄭州這些有編制的環衛工人把掃大街的活兒轉包給年老的農村人,自己什么也不做竟然一點都不影響自己的薪水,這分明是在編不在崗。
表面上看,環衛工作轉包亂象背后是單位監管的問題,是崗位尋租的問題,而實際上它呈現的卻是環衛工事業編制有無必要的問題。這6名環衛工人之所以坐享其成,敢把崗位尋租給年老的農村人,無非是因為他們有編制,端的是鐵飯碗。與社會上的“臨時工”比起來,環衛工事業編制這也相當于一種崗位壟斷,既然有壟斷,就有尋租的可能性。假如能夠徹底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全體環衛工都像企業員工一樣實行聘任制,再無編制一說,這樣的轉包丑聞還會出現嗎?
從研究生報考環衛工人,到環衛工人低價“轉包”,如果說這些怪相和丑聞都是編制惹的禍,應該不算夸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