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城管和小販這對天敵,已經成了“事故多發群體”,隔不多久就會看到新的暴力沖突新聞,不是城管傷小販,就是小販傷城管。近期發生的延安城管“踩頭”事件、湖南臨武縣瓜農死亡事件、北京“帶女兒擺攤父親被城管圍毆”事件,讓這個火熱的七月,幾乎成了中國城管的“血色七月”。
雖然這些具體個案因何而起、誰先動手還有待調查證實,但發生沖突甚至造成人員死傷,卻是確定無疑的。而城管的形象不好,甚至成了兇悍、暴力的代名詞,恐怕也是事實。是什么造成了這樣局面?是無證攤販素質太低,還是城管執法不夠文明?抑或是城管思維和城管制度本身就存在問題。
實事求是說,城管的工作確實不好做:他們處在整個行政體系的末梢,干的是最瑣碎的臟活累活,接觸的對象都是底層民眾,有時要端掉別人的飯碗,這就必然埋下沖突隱患。調查發現,城管和小販的肢體沖突,多因查扣物品引發。想想看,一輛三輪車或一套簡單工具,是一個小攤販賴以謀生的主要家當,如果遭遇查扣沒收,很少有人會乖乖就范,抗拒和爭執幾乎是一種本能。北京城管隊員李志強被小販用刀刺死,延安城管對商戶“踩頭”,直接起因都是城管隊員要查扣商販的車輛和工具。當查扣和反抗在大庭廣眾之下短兵相接,發生擦槍走火的暴力事件,幾乎已不可避免。
為什么非要當街追逐、查扣物品?城管部門說,這幾乎是他們唯一的執法手段了。根據執法權限,城管無權查看攤販的身份和信用信息,不能對違法攤販開罰單,又要實現街面干凈的目標,所以只能驅逐和查扣。當然,很多城管隊員沒編制,收入沒保障,靠罰沒物品創收的情況也客觀存在。
很多城管隊員也反映,查扣的東西很多并不值錢,無法阻止攤販重操舊業,還會引發激烈對抗,因此他們也不想這樣干。問題在于,其他有效的管理手段,權限不在他們手里。比如,給無證攤販頒發執照,劃出一定的經營區域,對個別有章不循者進行處罰,這些都不歸他們管。實際上,城管承擔了以前工商、城建、交通、質檢、環衛等部門最難的基層執法工作,卻缺乏相應的法律授權和執法手段。
面對這么多與城管有關的暴力事件,有人提議廢除城管,理由是國外就沒有專門的城管部門。對此,有人立即反駁,城市不能沒有人管理,取消了城管,它的職能誰來承擔,難道又要退回“九龍治水”誰都不管的狀態?
但是,這個問題也并非無解。既然說到國外,不妨看看人家如何管理城市攤販。前一段時間,“中國大叔在美國賣小吃賺大錢”的新聞很熱,雖然大叔并非如傳聞所說賺錢那么容易,但從他在美國擺攤的經歷,可以看出人家怎么管理攤販:美國并沒有專門的城管部門,也不禁止在城市擺攤,但需要達到一定條件并獲得牌照,在法律允許的區域擺攤。一旦攤販違法經營,不會有人來查扣物品,但會接到法院傳票和罰單。當然,如果攤販對處罰有意見,也可以通過同業組織或者自己申訴,要求取消或減免罰款。
對照國外經驗,首先在理念上,要明確再發達的城市也不可能完全消滅攤販,可行的辦法是劃定不同的區域,明確哪些允許經營,哪些絕對禁止擺攤;然后通過登記備案、發放牌照等方式,加強對流動攤販的管理和服務。同時,城市管理需要更高層面的立法,以明確城管等部門的執法范圍和權限。像發放牌照、區域劃分、食品安全等問題,即便有了城管,其他部門也不能撒手不管。所有公權部門都有法可依,權力和職責對等,執起法來理直氣壯,城管也將告別“世界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