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7月26日電(記者李金紅)一名男子將女童重摔在地,隨后駕車逃離現場,這是日前發生在北京街頭的咄咄怪事。當人們“深度”挖掘當事人背后的行為邏輯而泄憤時,是否應該冷靜思考:極端事件背后,如何重拾人性?
就在長春“盜車殺嬰”案終審宣判維持兇手死刑后,23日,北京這名男子再次觸碰社會紅線,引發群體憤慨。媒體披露,該男子有犯罪前科。暫且不論當事人從何而來,回歸到人性本身,僅僅從這一事實出發,公眾已無法接受。
一場“口水戰”升級到毫無人性的暴力沖突,一個兩歲大的女童慘遭毒手,極端事件背后,人性何在?法律自會嚴懲惡徒。但我們不得不拷問,社會越來越發展,為何某些人的人性卻在一點點泯滅?為何總是有些人無法控制怨氣如動物般喪失理性?
從長春“盜車殺嬰”到“北京摔童”,我始終相信,極端案例背后隱藏著社會個體的負面因子。人之初,性本善,如何使人心向善,應從挽救良知、維護道德底線做起。
孔子說過:“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法治社會下要維護健康社會秩序,還需回歸到人的良知和道德上來。而良知來源于我們每個個體的共同努力,道德則來源于自我的約束力。社會良知泯滅,人性喪失,其病因在于社會個體的正面影響力和社會的教化功能。
就社會個體而言,我們應該自己負責,做一個有良知的人,去影響周圍的人;少說大話,多做實事;少一些暴力的泄憤,多一些理性的建言。因為“你怎么樣,中國便怎樣;你是什么,中國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國便不再黑暗。”
但愿我們真正從根本上喚醒人們從善的意識,重拾人性的真善美。社會不會一天就變好,但是有一群人在努力,總會慢慢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