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晚8時許,在大連醫科大學附屬二院急診室外,一名年輕女子癱坐在長椅上,撕心裂肺地哭喊。僅在不久前,在旅順南路某小區發生了血腥一幕,一名僅有6歲的女童,遭遇藏獒撲咬,送醫后雖經努力搶救,但因頸部被咬斷,永遠地閉上了雙眼。(6月28日《半島晨報》)
悲劇的發生,不但奪去了年僅六歲孩子的生命,而且帶給其父母家庭的也是一輩子的痛苦。而類似的悲劇,在全國范圍內早已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圍繞著惡犬傷人事件,廣大網友和市民都發表了各自的意見,主流觀點是希望政府能夠加強對城市豢養烈犬行為的監管,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而在筆者看來,如果網友眼里的“加強管理”僅僅是指要求養犬人看好自己的烈犬不咬人傷人,那么這樣的“加強管理”還遠遠不夠。依照筆者的看法,城市本就不該給大型烈犬以任何立足之地。
筆者這么說,并非感情用事,而是有現實根據的。有人可能會問了:既然不允許飼養大型烈犬,那么為什么又允許飼養小型寵物犬呢?答案其實很簡單,小型寵物犬經過一代代的人類飼養,品種改良,已經變得越來越溫順,也越來越適應現代城市的生活,它們一般不會因為外界的刺激而做出咬人傷人的舉動,更不會主動去攻擊人類。況且,因為體型嬌小,力量有限,即便萬一做出咬人的動作,對人類的傷害也很小。
但是這些大型烈犬則完全不同,它們不但力量巨大,而且性情兇猛。更加重要的是,它們一直都是生活在環境開闊的農村或者是草原、山地地區的,基本都是在成年之后被人強行帶入城市的,根本沒有適應現代城市的生活,城市逼仄的空間,無處不在的噪音,都會讓它們變得情緒焦躁,性情難測,很容易在外界輕微的刺激之下做出咬人傷人的行為,造成悲劇的發生。
實際上,當前政府制定的一些針對小型寵物犬的管理舉措,諸如定期打防疫針,外出必須有繩索牽引等規定,對這些大型烈犬根本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在農村、牧區等地區飼養大型烈犬,主要的目的是看家護院,守護牲畜,而在城市飼養大型烈犬,如果僅僅是為了滿足個別人的獨特愛好而置公共安全和利益于不顧,這于情于理顯然都是講不過去的。
所以說,為了避免藏獒咬死女孩的悲劇再次發生,我們必須對在城市環境下飼養小型寵物犬與大型烈犬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對于大型烈犬,則應該堅決把其驅逐出城市,這是對大型烈犬的解放,也是對人自身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