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全國城鎮化發展規劃尚未出臺,但依托城市群推進城鎮化已成共識。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肖金成表示,未來城鎮化發展中,城市群將是重要載體、主體形態。
我國“十二五”規劃已提出,要以大城市為依托,以中小城市為重點,逐步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要在東部地區逐步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條件的地區培育壯大若干城市群。
可以說,城市群已成為我國城鎮化發展的戰略依托,而這也與新型城鎮化的目標相契合。
“城鎮化的本質是農民進城,只有城市群能容納數量如此龐大的人口。”肖金成說,大城市有集聚力,但沒有承載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有承載力,但集聚力不足,而城市群則可以在集聚力和承載力之間取得很好的平衡。
目前,我國不少大城市已處于超載狀態,“城市病”嚴重,而人口還在不斷涌入;許多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則發展緩慢,甚至出現萎縮,對農民工失去吸引力。面對這一現狀和“人的城鎮化”的巨大壓力,城市群的發展被寄予厚望。
“在城市群中,由于交通條件改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區位劣勢會弱化,成本優勢會強化,大城市的許多配套產業可以在這里得到很好的發展。”肖金成說,長三角、珠三角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得好,就與這兩個區域城市群壯大有非常密切的關系。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也表示,不應孤立發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而是要在城鎮集群中協調大中小城市發展,使各類城市間形成一種有機聯系,各自承擔一定的功能,這樣就既可以減輕大城市的壓力,又可以帶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
同時胡存智還認為,城市群的發展可以避免城市形成“大而全”“小而全”的低效格局,提高城鎮化過程中土地等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的水平。
盡管城市群有上述種種好處,政府對其發展也十分重視,但我們不能寄希望于人為規劃出一個城市群。
所謂城市群,是指在一個特定地域內,分布有若干規模不等、類型各異的城市,依托便利的交通條件,在市場力量的作用下,經濟聯系越來越密切,逐漸發展成為功能互補的具有一體化趨勢的城市綜合體。
肖金成說,成為城市群,至少需具備3個條件。一是要有大城市,沒有大城市,都是中小城市,各自的輻射半徑很小,城市和城市間的聯系就沒有那么強;二是要有相當數量、不同規模的城市;三是城市之間的聯系要十分密切,功能能夠互補。
“不是隨便把幾個城市擱在一起,就能叫做城市群。”肖金成說,當然也并不是說,不叫城市群就不能協同發展,這是兩碼事。
目前比較有共識的是,我國已形成了10大城市群,分別是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遼中南城市群、山東半島城市群、海峽西岸城市群、長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關中城市群。
“除此之外,還有6個正在形成中的城市群,分別是湘東、江淮、北部灣、吉林中部、黑龍江西南部和新疆天山北坡城市群。”肖金成說,這些區域的中心城市,像長沙、合肥、長春、哈爾濱、南寧、烏魯木齊,近年來發展非常快,隨著它們輻射半徑的擴大,和周邊城市聯系的增強,城市群也會隨之形成。
不過具體的城市群,或者至少這些城市群具體包括哪些城市,將很可能不會出現在全國城鎮化發展規劃之中。一些專家認為,這是為了防止各地激烈競爭,不管是否符合條件都拼命想擠進城市群中,使城市群失去其本來的意義。
相較于孰進孰出城市群的問題,專家們更關心如何破除城市群發展的障礙,使其獲得更大的自發生長的動力。
“首要的是破除行政壁壘和體制障礙”,肖金成說,城市群往往跨行政區,有的跨地市級行政區,有的跨省級行政區,如果各地都關起門來各搞各的,沒有協調與合作,形不成分工和功能互補的格局,那城市群就無從談起。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研究員易鵬也指出,行政干預很可能成為城市群發展的一個阻力。我們應該明確,城市群的發展更多的是一個市場化的過程,只有尊重市場的力量,城市群才能做大做強。(記者 高遠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