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歷來是“新聞富礦”,這些日子,武漢城管大有成為“富礦中的戰斗機”之勢。“臥底城管”余音未了,評選年度最差城管的新聞又見諸報端。據新華社報道,武漢市正在起草《城管隊員履職手冊》,每名城管執法隊員業績評定和執法水平將有更明確考核細則。《城管隊員履職手冊》將明確城管隊員每天工作任務,給全市每條路指定一名由城管隊員擔任的“路長”。對于發現的商販占道經營等城市管理問題,“路長”若不及時查處,將被追究責任。全市每年將評選出20名優秀城管隊員,考核后交流提拔重用,同時評選出10名“最差城管隊員”,情節嚴重者將被辭退。
不比小學生只要分數說話就行了,城管界的評優選差,說來容易做來難。從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所謂優秀和最差,取決于“路長”是否對商販占道經營等城市管理問題及時查處等方面的效果。多年來,各地城管和商販之間的矛盾沖突讓我們在看到這個評價標準時,迅速想到,那是不是意味著,對待商販如果能像秋風掃落葉一樣無情,就是最優呢?沒錯,“掃”過的路是干凈漂亮了,但,商販是敵人嗎?而從另外一個角度,我們很想知道,選出這十位最差城管之后怎么辦呢?城市管理失當的責任難道要由他們去承擔?
另外,眾所周知,一個城市里,商販并不是均勻地在每個地塊擺攤,而是集中在一些人流密集的場所。那么這就給“路長”們帶來了起點的不公平。好比種地,有人分到了水源充沛、陽光普照的好地,有人卻是鹽堿灘;種好地的人只出七分力就能有個好收成,鹽堿灘上的人可能累死也還得吃救濟糧。但在只以結果為導向的評價體系中,如果鹽堿灘上的這位“路長”被評上了最差,很難說體現了公平。
退一步講,即便是分到的路情況近似,這里面也有個執法尺度的問題。不是每個城管天生來就是跳起爆踩小販頭部的惡人,城管脫下制服,就是你我他中的一個。恰如武漢的兩名臥底城管所說,他們現在就很難去面對在短短一段時光的擺攤生涯中認識的商販朋友。現在城管工作難做,矛盾尖銳,該反思的是制度,而不是想著怎么“秋風掃落葉”。
城管城管,顧名思義,其根本任務是管理城市,管得好不好,那得讓這個城市的居民說話,而非城管系統自己給自己打分。從以往曝光的城管暴力執法等丑聞來看,從以往引發爭議的諸如鮮花執法、眼神執法、臥底體驗等噱頭來看,期待整潔有序環境的市民并不支持采用野蠻手段來“清剿”商販。城管制度的理性,城管人員的人本情懷以及管理智慧才是市民迫切盼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