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來30年,我國每年將有1000多萬人進入城市,同時也會有相當數量農民工返回鄉村。能否有效解決農民工問題,關系到經濟社會穩定與可持續發展。農民工和城鎮化相互促進,相互制約。農民工問題,是城鎮化發展不充分,城鎮質量不高的一個縮影。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間,城鎮化仍是我國最大內需。因此,提高城鎮內涵質量,實現城鎮內涵式發展,能夠有效促進農民工本土化就業問題。
一、農民工在城鎮化建設中的地位及作用
1.農民工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據2012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61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336萬人。農民工是農村和城市的“連接點”,是工業帶動農業、城市帶動農村、發達地區帶動落后地區的有效載體。農民工資性收入是農民增收的重要方面。據統計,來自非農產業的比重接近50%,工資性收入占1/3,工資性收入對農民增收的貢獻率達到80%左右。據統計部門調查,2004年農民工匯回家的款項總額在1690億元到3000億元之間,2005年估計在1910億到3300億元,預計在未來5-10年內還會有增長。有效解決農民工就業問題,對擴大內需、統籌城鄉及中西部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等都將起全局性作用。
2.農民工是城鎮化的生力軍和人才資源
在工業化推動下,農業人口不斷向城市集中,推動了城鎮化進程。城鎮化產生了大量就業機會,許多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產生了億萬農民工,極大地促進了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規模和速度。事實證明,農民工聚集數量最多、規模最大的地方,往往是工業化和城鎮化程度最高、經濟社會文化最發達的地方。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區的發展現實,就是有力證明。農民工在城市學到了新知識,更新了觀念,開拓了視野,若回農村創業,將成為全民創業的重要力量;那些在城市積累了一定資金、生產技術和管理知識的農民工若回鄉創業,將成為農村和小城鎮優質的人才資源。
3.農民工就業是社會和諧發展的維穩器和助推器
勞動力充分就業,是所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追求的重要目標。農民工就業問題是當前最大的民生問題之一,它是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的維穩器和助推器。據2010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對7省6232名農民工的調查,農民工最關心的問題首先是就業和收入。讓每位勞動力擁有就業崗位,是縮小收入差距,維持社會公平與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途徑。有調查顯示,2012年6月,中國2.6億農民工大軍的失業率大幅上升至6%,農民工總失業人數上升到1000萬。在很長一段時期內,農民工仍將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關鍵因素。從2002年起的18年內,城鎮總人口將增長到3.26億,農村向城鎮移民3億人左右,年均轉移約1660萬人。
二、城鎮化發展對農民工就業的促進作用
1.城鎮化能有效擴大城鄉就業
城鎮化在一定時期內對就業增長具有強力推動作用,應該充分發揮城鎮化對就業的促進作用。城鎮化輻射效應能吸引各種社會投入,催生就業需求。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1978年至2012年末,我國城鎮化率從17.9%提高到52.6.%,城鎮人口從1.72億人增至7.1182億人,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266萬人。城鎮化使城鎮人口不斷增加,吸引投資增長。據統計,我國每增加1個城鎮人口,平均可帶動一次性投資2萬元。城鎮化累計效應能產生規模消費,擴大就業總量。據測算,我國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就有近2000萬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居住、生活、就學、就業,由此拉動消費增長約1.6個百分點,帶動就業增長約2.4個百分點。城鎮化集聚效應能深化細化社會分工,增加就業崗位。城鎮化發展規律表明,當人口密度和經濟密度達到一定程度時,必然會促進社會分工深化和細化,從而帶動相關行業發展,增加大量就業崗位。
2.城鎮化是解決返鄉農民工就業的關鍵著力點
目前在我國661個城市中,50萬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就有533個,占全國城市的80.6%,中小城市人口占全國人口的59%。農民工城鎮化,是我國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推動中小城市以及中小城鎮發展,由此產生的就業崗位對單個城市以及城鎮來說雖然可能有限,但眾多中小城市及城鎮共同作用,最終可能有效分解就業難題。中小城鎮是城鄉結合點,可以為從沿海返鄉而又不愿意回鄉務農的農民工提供就近擇業機會。推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可以縮小地區差別、城鄉差別,促進社會全面發展。
3.城鎮化未來發展仍有很大提升空間
過去30年,我國城鎮人口由2億人增加到6億多人,增長了4億多人,今后仍將處于快速發展過程。據國務院發展中心預測,到2020年,城鎮化率可能達56%左右,城鎮總人口將達8億左右;到2030年,城鎮化率將達63%以上,城鎮總人口將超過9億人。有專家預計,未來10年,我國將新增城鎮人口4億人左右,按農民工市民化人均10萬元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算,能夠增加40萬億元投資需求,這相當于每年新增“4萬億元”投資。未來20年內,中小城市將成為提升城市化質量、推進城市化加速進行的主要戰場。從現在開始到2030年,將是中小城市發展的黃金期。
三、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農民工就業的影響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加快,數以億計的農民工成為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主力軍,為我國經濟高速增長做出了巨大貢獻。但總體而言,城鎮化內涵質量不高,影響到了農民工就業。
1.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實際有效城鎮化率低
西方主要發達國家的城鎮化與工業化幾乎是同步的。同歐美等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25年左右,且工業化倉促、時間緊迫。據中國社科院學者研究,我國實際有效城鎮化率只有30%左右,因為現有城鎮人口中,有近2億農民工只是城鎮的“候鳥”。據統計,我國有14個省市GDP突破了萬億,我國正進入工業化中期后半階段,而世界上工業化中期后半階段的國家(即人均收入步入3000美元門檻的國家)當時平均城鎮化率是55%,按我國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計算,我國城鎮化落后工業化25年左右。同時,由于我國城市流動人口和農民工量大、質弱、價廉的特點,我國工業化表現為一種低價工業化,即工資水平和非工資性成本低。這雖在一定時期成為中國制造業競爭優勢的源泉,但造成了農民工勞動力市場談判能力低、創新能力不夠,城鎮缺乏競爭力等消極影響。
2.大中小城市以及城鎮化發展具有無序性
我國城鎮化很大程度上是由鄉城人口遷移推動的,而人口遷移的自發性,導致城鎮發展呈現無序性。當前70%的農民工集中在東南沿海和大中城市,使大城市超負荷運轉,“大城市病”日益顯著。一些大城市布局結構不合理、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和擴大城市規模,沒有充分考慮當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提出超越發展階段的人口、經濟、城區面積等硬性指標,出現了盲目性和無序發展傾向。另外一些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城市功能區過于集中在中心城區,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口膨脹、水資源短缺、交通擁擠和環境惡化等“城市病”。而一些中小城市基礎設施落后、規模支柱產業和公共服務缺乏,導致人們就業難、就醫難、上學難,等等,城市沒有更多吸引力,有城無市、無人。此外,城鎮化發展“點”、“面”并未能有效結合,大城市往往只能“鶴立雞群”,造成結構失衡,城鎮化具有無序性。
3.城鎮化粗放型發展
近年來,我國城鎮化雖取得了巨大發展,但總體質量不高,不徹底,尚屬粗放型發展。一是城鎮發展速度與農民工市民化不協調。我國城鎮新增人口數雖在上千萬甚至上億,但其中絕大多數并沒有真正轉為城市居民。現在每四個城鎮人口中,就有一個是流動人口,離開農村、在城鎮居住了六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大約有1.61億,這些龐大的群體雖被統計為城鎮人口,但并沒有完全享受到城鎮的各種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二是城鎮化建設過度依賴土地擴張,土地利用比較粗放,城鎮化對土地消耗代價偏大,北方城市普遍面臨資源性缺水挑戰;同時,城鎮發展建筑物耗材耗能多,浪費較嚴重。三是一些地方不顧資源環境約束,片面追求城鎮規模和發展速度,加劇了水土矛盾和環境惡化。
4.城市生活高價化
在中國現有經濟發展水平下,我國城市生活趨向高價化。據估算,每進入城市1個人,需要“個人支付成本”1.45萬元/人,“公共支付成本”1.05萬元/人,每轉變一個農民工成為城市居民,平均需支付的社會總成本為2.5萬元/人。此外,高額的房價、窗體頂端窗體底端醫療費和子女教育費用使農民工生活方式的城市化代價很高。這造成了農民工工資水平和非工資性成本的低價化與城市生活高成本的矛盾,阻礙了農民工的就業選擇及城市融合。
四、實現城鎮化內涵式發展,促進農民工本土化就業
城鎮化和農民工,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要有效解決農民工本土化就業問題,就必須解決城鎮化存在的問題。因此,實現城鎮化內涵式發展,提高城鎮質量效益,能夠較好地解決農民工本本土化就業問題。
1.提高城鎮質量效率,實現城鎮化內涵式發展
近幾年來,我國城鎮發展速度比較快,但質量效率不高,城鎮建設資源浪費多,代價高;建成的城鎮結構不合理,運營效率低,降低了城鎮工商業競爭力和城市居民生活質量。因此,未來城鎮建設要注重質量效率的內涵式發展,改革地產制度,落實農民土地產權;改革財政體制,改變層級制城市結構;重新界定政府職能,在市場趨勢指引下因勢利導,做好城市規劃;研究世界各國城市化經驗教訓,提高城市化科學認識水平;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優化城鎮產業結構;以人為核心,改善城鎮公共服務,增加就業機會,增加人民幸福指數。
2.加快現代農業、現代工業、現代服務業協調發展,推進城鎮化內涵式發展
以現代農業為基礎推動城鎮化,帶動就業增長。加大科技投入、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促進農業生產組織化、產業化和規模化進程,實現農業就業人口科學有序轉移。以新型工業化驅動城鎮化,促進就業增長。大力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新型工業化,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科學選擇高新技術密集型、資金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產業,協同推動大中小及微型企業協調發展,創造更多就業崗位,促進就業增長。以現代服務業促進城鎮化,擴大就業增長。有機銜接城鎮化和現代服務業,加強政策支持,深化服務業結構調整,吸引社會資本,培育和發展金融服務業和生產服務業,建立服務業產業集聚公共服務平臺,培育和發展中小及微型現代服務業企業,提高服務業產業化、信息化和現代化水平,拓寬現代服務業就業領域,擴大就業增長。同時,以積極的城鎮化政策,促進就業創造。加快城市群、城市密集帶建設,規模化有序實現農民工市民化。把培育城鎮承載能力、城鎮創造就業能力與農民工融入城鎮結合起來,完善社會保障、失業救濟等制度,提高城鎮對農民工的接納能力,擴大城鎮消費需求。
3.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推進城鎮化內涵式發展
按照公平原則全面推進城鄉一體化,把保障農民發展權放在首位,尊重農民選擇權;強化農民談判主體地位,利益兼顧,使農民及更多社會群體參與和分享城鎮發展紅利。防止把城鄉一體化當作圈地、剝奪農民的工具;加快產業布局調整,推進勞動密集型產業、涉農工業和農產品加工業從城市向農村轉移,加快城鄉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城鄉產業布局,強化城鄉產業協作和聯系,鼓勵城市資金、人才等生產要素進入農村;按照公平原則配置公共資源,均等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制度對接,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完善城鄉一體化體制機制,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