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進程中,如皋強拆不斷。2012年5月24日,如皋興發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經營了18年后遭遇強拆,700多平方米的房屋轉眼成廢墟。據人民網報道,今年年初,如皋種子公司大樓一名住戶沒有簽字同意,就被夷為平地。當然,土地也是如皋“出事”的重災區之一。在其城鎮化進程中,亦有多位官員落馬。
江蘇省如皋市2011年出讓土地241宗,面積9017畝,雖然地塊面積比上年下降,但是合同出讓金高達82.9億元,是財政預算收入45.63億元的1.8倍。
“土地一旦通過合法程序成為建設用地,它就變成了一種資產。”如皋市國土局2010年的工作總結中如是說。
2012年,如皋完成城市搬遷120萬平方米,城市建設投入100億元。大拆大建成了如皋的工作重心之一,“拆掉舊世界,遷進新乾坤”之類標語冠冕堂皇,一些中小企業的命運則像過山車一樣起伏搖擺。
小企業被強拆
如皋地處江蘇省中部,1477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人口多達145萬,人均耕地只有0.81畝。過去的4年,如皋財政收入年均增長40%,居南通首位。
如皋面臨的困境是:“土地需求呈現剛性上升態勢,供需矛盾繼續加大”,如皋國土局如此分析。官方數據顯示,2010年如皋出讓土地12500畝,出讓金63.5億元,在南通列第一。
位于如城鎮福壽東路14號地塊,正是其中之一。5月18日,《中國企業報》記者看到,該地塊是江蘇江中集團開發的江中世紀城商住樓,原如皋金屬冷拉型材有限公司(下稱冷拉公司)廠房位置,已經堆滿高高的泥沙,廠長韓弘靖已身陷囹圄。
如皋金屬冷拉型材有限公司占地約21畝,建筑面積8034.4平方米,全廠員工僅30人左右,前身系如城鎮宏壩村集體企業金屬冷拉型材廠,經兩次改制而成。
2010年,如皋市住建局向江蘇江中集團房開公司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冷拉公司被列入拆遷范圍。
江蘇江中集團是如皋知名企業之一。其官網宣稱,該集團以建筑施工、房地產開發雙主業經營,是全國民營企業500強,2011年總產值100億元。
2010年6月24日,冷拉公司聯合如皋建筑機械有限公司寫信給姜永華市長,“市政府提議把鋼球廠后的200畝地劃一部分安置兩廠,但鎮政府告知該地已出租并且安排火車站東50畝地塊給我們,雖然這是好意,但與加快拆遷推進和工業用地不當。冷拉廠制定了遷廠重建方案,從內心和行動上積極配合市政府的發展戰略部署。”
8月13日,經申請后,具有政府背景的如皋東部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批復冷拉公司落戶東城工業園區,用地20畝,要求兩年內銷售收入超千萬元,納稅超百萬元。
11月27日,東部投資公司書面通知冷拉公司,要求當月30日以內辦理入園手續,逾期“另行安排使用”,通知末尾“抄送姜永華市長”(現任市委書記)。
“除了該地塊未搬遷完畢,投產后可能周圍百姓沖突外,當時根本沒有買地款”,韓弘靖女兒韓蕾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后來又說該地不給我們了”。
2010年11月到2011年5月,冷拉公司三次寫信給14號地塊拆遷指揮部,希望落實新廠安置地塊,早日搬遷。
2011年6月16日,冷拉公司再次致信姜永華申請協調土地,“我們很焦急,有時甚至失眠”。多次上書中,韓弘靖小心翼翼,措辭懇切。
8月20日,冷拉公司被政府大隊人馬強拆,大量生產設備、產品及財稅務資料被壓在廢墟下。冷拉公司報警,公安機關未予立案。
韓弘靖辯護人、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楊在明對《中國企業報》記者表示,房屋管理部門必須下達裁決書,再由政府下達強拆決定書,方可實施行政強拆,“當事人未接到這兩份文件,完全是違法拆遷”。
舉報市領導之后
采訪中,一種說法是,時任市長姜永華彼時也在拆遷現場。5月中旬,《中國企業報》記者通過如皋市委宣傳部聯系采訪姜永華,工作人員聲稱姜書記在外地學習,由如皋市法制辦主任詹文天接受采訪,他否認姜永華在拆遷現場。
可以肯定的是,姜永華非常重視拆遷。梳理當地媒體報道,過去3年姜永華至少5次對拆遷反復表態,甚至冒雨督察。
城鎮化進程中,如皋強拆不斷。2012年5月24日,如皋興發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在經營了18年后遭遇強拆,700多平方米的房屋轉眼成廢墟。據人民網報道,今年年初,如皋種子公司大樓一名住戶沒有簽字同意,就被夷為平地。
當然,土地也是如皋“出事”的重災區之一。國土資源部2008年7月通報了10起土地違法案件,如皋就在通報之列,經查,2005年至2007年,違法用地174.14畝。隨后,6位官員被處分。
在如皋城鎮化進程中,亦有多位官員落馬。如皋國土局原局長張義林,收受多家房開企業94萬元,被追刑責。原副市長沈品輝,因收受賄賂房開等企業56萬余元,被判刑。如皋原副市長單定方在城市建設、土地出讓、征地拆遷等方面,為有關人員和企業謀取利益,先后索要或非法收受500多萬元,也被法辦。
除了賣地,如皋加大了融資力度,今年年初城鎮建設招商洽談會,79個項目引資174億元。如皋住建局副局長王建華表示,確保2013年底,16個鎮城鎮化水平達到41%。
冷拉公司2011年8月被強拆后發現,14號地塊拆遷許可證皋拆字(2010)第007號,期限至2010年6月30日止,后批準延期至2011年6月30日止。
于是他們于8月30日向多個部門發出舉報信:“無論拆遷許可證以及延期批復都早已過期,不具法律效力”。
值得一提的是,舉報信語氣不再溫和,直接要求追究姜永華總指揮等人的法律責任。
2011年9月28日,韓弘靖等人因涉嫌職務侵占被監視居住,同時被監視的,還有宏壩村委會計楊有林,冷拉廠合伙人馬忠華、蔡建平。司法機關認為,冷拉公司系原冷拉廠改制而來,韓弘靖在改制過程中涉嫌侵占集體資產,11月15日前后分別被逮捕。
根據如皋檢方的指控,四人于1998年12月在冷拉廠改制過程中,經事先共謀,利用楊有林擔任宏壩村會計職務之便,在收受了6萬元后,采取虛假記賬的手段,共同侵占村集團資產63萬元。
2012年8月27日,如皋市法院認為,后三位被告為了達到侵占集體資產的目的向楊有林行賄,楊的行為既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也構成職務侵占罪,屬于牽連犯,應擇重罪處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沒收財產6萬,韓弘靖被判8年有期徒刑,沒收財產10萬,馬忠華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蔡建平判有期徒刑2年。未退還贓款63萬元追繳宏壩村委會。
隨后,韓弘靖、蔡建平提出上訴。
債務沖抵迷局
原冷拉廠是村里的虧損大戶,1998年5月冷拉廠改制時,雙方約定,廠房及設備等固定資產以租賃形式轉讓給韓弘靖等三人經營,《流動資產轉讓協議》約定,轉讓流動資產635127.07元由韓弘靖等三人一次性買斷。“庭審時,我父親說,63萬轉讓費用是以代村委會償還原廠債務的方式沖抵,由村委會叢昌林作會議記錄”。韓蕾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可惜叢昌林已經死亡。
韓蕾向《中國企業報》記者出示了改制時接收“債務”的幾百頁清單,總金額635127.07元,同時接收了金額相等的“流動資產”,力求證明改制雙方以代還債務沖抵流動資產轉讓金的事實。
原宏壩村委會主任石炳貴稱:“改制過程中,每次會議由原宏壩村副書記叢昌林負責記錄。”這與韓弘靖的說法吻合。
宏壩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稱:“本居民委員會沒有關于1998年原如皋市金屬冷拉型材廠改制的相關會議記錄,不清楚原如皋市金屬冷拉型材廠改制的相關會議記錄事宜”。
韓蕾的觀點是,由于冷拉公司被非法強拆,文件資料均被搶走,僅在廢墟之下找到部分會計賬冊及記賬憑證,宏壩村拒絕出示前述證據。
“如果不存在抵沖,我父親當時一個月才幾百元的工資,三個承包人加起來不可能有63萬收購冷拉廠”,韓蕾強調,改制不久,冷拉廠曾向無錫中儲公司、無錫紅星軋鋼廠償還之前債務以及稅金。“給楊友林送錢做平賬目,不符合邏輯”。
《中國企業報》記者向宏壩村社區提出采訪要求,一位負責人見記者轉身躲避。在如城鎮政府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宏壩村檔案已交如皋市檔案局。記者輾轉找到石炳貴,他說,公安的筆錄是寫好后找他簽字的,債務沖抵流動資產轉讓金的說法“不知道、不清楚”。
2012年11月29日,南通市中院公開審理時,四名被告人當庭翻供,否認了收受6萬元的事,楊友林指控辦案人員“不讓我吃飯,不讓我睡覺,一天只有6小時睡覺時間”。韓弘靖表示,曾遭兩位警官毆打,且不讓洗漱、長時間不讓上廁所并克扣飲食,特別是自2011年09月30日起連續100多個小時不準睡覺,故作出有罪供述。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劉博韜律師表示,以上行為已達到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家屬已經向多個部門書面舉報。
《中國企業報》記者向如皋市政法委提出采訪要求,一位工作人員請示領導后聲稱不清楚情況,隨后拒絕采訪。記者撥打如皋檢察院公訴科長盧海琴電話,對方未接聽,發去短信也未回復。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前副主任、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張泗漢,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暨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趙秉志等專家集體論證后認為,本案現有證據不能排除韓弘靖與宏壩村民委員會之間存在以代為償還債務沖抵流動資產轉讓金的“補充協議”的可能,而且即使不存在該“補充協議”,本案現有證據也不能證明韓弘靖有將宏壩村財物非法占為己有的行為和目的,韓弘靖的行為不構成職務侵占罪。
2013年1月30日,南通市中院認為上訴人犯職務侵占罪事實不清,撤銷如皋法院判決,發回重審。
5月27日,如皋法院第11次開庭。嫌疑人“罪”或“非罪”,充滿太多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