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城鎮化方案正在醞釀出臺,為規模巨大的市場化前景所吸引,各地正紛紛行動起來,出臺城鎮化方案,謀劃新的項目,希望在新一輪投資中謀得較大的投資份額。
但是,目前的經濟狀況告訴人們,過去那種依靠政府主導投資的方式:投資——— 重復建設——— 過剩——— 價格下跌——— 行業不景氣的循環,弊端已經越來越顯現出來。過去經濟增速開始下滑時,我們啟動投資刺激計劃,GDP和工業景氣指數就會立竿見影,現在,這種投資拉動顯得越來越力不從心。在國內大多數產業普遍出現產能過剩的背景下,很多項目投資上馬,就意味著更多的產能過剩。產能過剩,能創造較高的GDP,但并不能創造相應的利潤,也無法創造更多的投資機會。
推進投資方式變革,首先要求各地在推進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不能滿足于紙上談兵,也不能把主要關注點集中在新上項目上,重要的不是投資本身,不是投資規模的大小,而是體制和機制創新。早有專家指出,經過改革開放30余年的財富積累,民間積累了巨大的資金流,關鍵是我們用什么辦法把這些資金盤活,讓這些資金主動流動起來。以思想解放為先導、以思路創新為路徑,通過體制和機制創新,盤活民間資金。可以說,讓巨大的民間資金流動起來,才是推進城鎮化的長遠之策。
讓民間資金流動起來,一個基本的要求就是把項目和資金的主導權交給市場。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以市場為導向,是項目建設的最佳路徑,也是資金流動的最佳路徑。要發揮市場的主導性作用,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實踐告訴我們,市場配置資源可能不是最好的,但比政府主導或許更符合市場選擇。過去,很多政府主導的項目常常效果不佳,在很大程度上與體制機制因素有關。在市場化程度較高的今天,政府主導的投資,應當充當“酵母”,起導向作用,以一當十,帶動更多民間資金。如果越俎代庖,裁判忍不住要下場比賽,結果難免將好事變成壞事,難以達到預期目的。
項目建設由政府主導轉向市場主導,項目選擇權由市長縣長轉向廠長。這樣做,可以收到一舉數得的效果:一是避免近年來越積越多的政府城投債不再增長,政府支出的壓力減小;二是投資風險由市場和企業承擔,政府不再做自己不該做不會做也做不了的事,自然也就不再承擔不應承擔的風險;三是盤活民間資金,激活微觀、基層,有助于化解金融風險,有助于就業、有助于推出有市場競爭力的產品、企業和行業。
所以說,推進城鎮化關鍵在投資,但這里所說的投資,不是說投資本身,不是說投資規模的大小,而是投資方式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