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5月27日電 (劉燁 岳佳綜)廣東省物價局27日發布消息稱,該省近日已發布相關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試行生活垃圾限量排放、超量加價計價制度。
廣東省物價局表示,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生活垃圾的產生量日益增長與處理能力不足、處理水平低的矛盾逐漸顯現,垃圾圍城已經困擾著城鄉居民的生活。近日,經廣東省政府同意,該局聯合省住建廳制定發布了《關于規范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價格管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要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有條件的地方可將生活垃圾處理費與清潔衛生費合并收取,以減少費種,防止重復收費,杜絕各類亂收費。同時,綜合考慮當地各類生活垃圾的結構,逐步將現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分類簡化為居民類、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類等三類。
意見指出,生活垃圾處理費的計費要遵循有利于生活垃圾減量、計費簡便、易于收取的原則,有計劃穩步推行以重量計費的方式。在過渡期,居民類可按生活垃圾產生量、“用水消費量折算系數法”計費,或實行定額計費;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試行生活垃圾限量排放、超量加價計價制度。
廣東省物價局稱,該省現行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政策于2002年12月出臺實施,目前廣東仍面臨著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不夠健全,生活垃圾處理費開征率和收繳率比較低,收費金額不足以彌補生活垃圾處理所需費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資金短缺等問題,出臺相關指導意見的需求十分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