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國家教育部就近期發生的幾起學生溺水事故發布消息稱:夏季來臨,學生下水游泳增多,教育部再次要求各地各校加強安全教育,并提醒家長課余時間、周末和節假日加強對孩子的看護和教育,嚴防溺水事故的發生。
5月12日,據中共惠州市委宣傳部主辦的今日惠州網報道,5月11日,博羅縣羅陽鎮發生一起5名中學生先后落水失蹤的意外事故。
12日上午9點半左右,惠州市公安局通過其官方微博@平安惠州通報事故情況:5月11日上午,博羅縣羅陽一中8名初中二學生相約一起到東江邊燒烤。期間,一名男同學疑誤踩江邊沙石滑入江中,另外4位同學發現后手牽著手去救他,結果不幸一齊落入江中失蹤。其余3位同學見此情況立刻報警求助。至當晚22時許,5名失蹤學生遺體被打撈上岸。
據新華網5月13日報道,接下來,博羅縣將在全縣中小學開展安全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此外,為減少類似溺水事件的發生,博羅縣計劃在危險水域附近豎立更多的警示牌。
在同一天(即5月11日),廣東梅州五華縣也發生了類似悲劇。援引廣州《南方都市報》報道,梅州市五華縣6名初中生相約游泳,1人溺水后,另外5人試圖采取手拉手的方式營救,結果僅有2人上岸。截至5月12日晚記者發稿時,4名失蹤學生仍在搜救中。
另據新華網報道,4月28日下午,湖南湘鄉市育塅鄉大橋學校三名五年級女生和一名四年級女生私自到湘鄉市石獅江流域育塅鄉松岳村地段下河游泳,不幸意外溺水身亡。
媒體評論:怎樣防止悲劇再次發生
針對近期頻發的學生溺水事故,《南方日報》5月14日發表時評指出:伴隨著學生的全面發展,一定要同時保障生命的健康成長。
評論指出,應該將生命意識、生存技能列入教育目標及其課程設置,包括開設游泳課,并視為主課要求達標(如小學生游100米,中學生能游500米)。相信實行這種補課以后,不管是自身不慎落水,還是見義勇為救人,就會大大減少無謂的犧牲。
《法制日報》5月14日援引中國人民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鈞的觀點稱,按照國際準則,救人者須先自保,即首先要確保自己的安全,否則,自身都不具備防護能力,就會把自己陷于危險的境遇當中,甚至搭上一條生命,得不償失。目前學生安全能力培養存在五大問題:制度方面缺少常態化,意識方面淡漠風險管理,多方主體相互推諉,教育手段缺乏趣味,管理操作難見成效。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認為,溺水事件的發生有其偶然性,也可能學生缺乏安全教育、沒有科學的施救常識、缺乏施救能力等,但主要還是反映出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教育不足。比如,應教育學生盡量避免去那些危險的地方;要有防范安全隱患的意識,如果遇到意外不必到很遠的地方去救助;做好一切外出的準備,告知家人隨時取得聯系。
而《廣州日報》5月14日則刊登時評建議:別再鼓勵孩子冒死救人的“見義勇為”。評論指出,在同伴落入江中面臨生命危險的緊急時刻,果斷伸出援手去施救,這樣的精神值得肯定。但肯定歸肯定,回到事件本身,救人的4個孩子中,有3個孩子連游泳都不會,以為手拉手救人就會增強安全性,卻渾然不知這樣做會造成更多人落水。對于這樣的冒死救人行為,社會不應予以大力鼓勵和提倡,更不能當作見義勇為的英雄來宣傳、塑造典型。倘若將見義勇為的希望寄托在未成年人的身上,希望通過孩子們的“英雄”事跡來喚醒成年人見義勇為的沖動,這本身就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