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5-23 13:35:59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鄧 暉
5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對求職者設置性別、民族等條件,招聘高校畢業生,不得以畢業院校、年齡、戶籍等作為限制性要求,不得將畢業證書發放與高校畢業生簽約掛鉤。通知指出,要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現象。
“4月的校園招聘會上,一家建筑國企的招聘人員笑著拒絕了我左手上自己的簡歷,然后爽快地收下了右手上我幫同班男生代投的簡歷。人家說,這個工作想招男生。雖然在招聘信息上只注明了專業限制,但收簡歷時還是得提前把女生刷掉。”從學業上的全面勝出到求職時的節節敗退,張丹,這位湖南大學建筑環境系的女生經歷了人生的“冰火兩重天”。“他們看見男生眼冒亮光,看見女生面有難色。”
2003年,勞保部的調查報告顯示,67%的用人單位提出性別限制;2008年,中國政法大學的研究指出,用人單位對求職者的性別要求位于大學生就業歧視問題第一位;全國婦聯相關負責人日前則表示,北京、上海、重慶等大城市在校女大學生數量已經超過男大學生,但9成以上的女大學生表示在求職過程中曾遇到過不同程度的性別歧視,平均投出9份簡歷才可能得到一次面試或筆試機會。
找工作為啥成了“撿漏”
“不是有這樣一句話么,找工作,就是盡著‘牛人’們、男人們先挑,女生跟著撿撿漏。”說起性別歧視,北京某高校女研究生李萌和很多女大學生一樣,有著“從憤怒到習慣,再到麻木”的心理軌跡,“幾乎每年畢業找工作,男生都比女生找得快、找得好,甚至有的班女生一個還沒簽約,男生早就簽完打游戲了。”
近年來,面對逐年增多的大學畢業生,就業嚴峻性日益凸顯,曾經沉默的女生也開始發出自己的聲音:去年,北京2012屆女大學生黃菊先后以“性別歧視”和“行政不作為”將巨人集團、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訴至法院;今年“90后”女生裝扮成“花木蘭”、“東方不敗”參加招聘會,引來眾多關注。
可即便這樣,性別歧視的窘況卻依然沒有得到緩解——以往許多用人單位在招聘廣告中公開注明要求“限男性”或者“男性優先”,現在更多的單位并不明文標注,兩性比例卻在篩簡歷、筆試、面試等一道道關卡上“不參考成績”地悄然變化,最后“心照不宣”地剩下大多數男生備選。
“選擇男生,很重要的原因是‘好干活’。”張丹介紹,這是理工科女生求職受挫的重要原因。與她所在的建環專業對口的工作一般都是建筑類、制造類企業,經常要到工地視察,有的甚至在工地上持續駐扎,十分辛苦。所以很多大公司都更加偏愛于招聘身體健康、能吃苦的男生。所幸,她最終進入了一家設計院從事與所學專業對口的工作,與她同班的其他幾個女生除了讀研的少數,大部分都背離所學專業去做其他工作了,“還有種情況是,一些用人單位認為,女生的考試成績確實不錯,但具體到實際操作上,不如男生表現利落。”
天津某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專業的研究生徐茜則認為,除了“好干活”,另一個原因是“男生扎眼”,“因為文科女生數量比男生多太多,盡管專業素質不差,還會因為同性競爭者太多而難度大增,而男生在人群中一出現,就會很扎眼,受歡迎。”
用人單位的算盤
今年兩會,全國婦聯就提出了“加強政府職能,消除女大學生招聘錄用中的性別歧視”的提案建議,認為造成這一現象持續存在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法律政策本身過于原則、籠統,操作性不強,影響了執行效力;另一方面,相關政府部門監管不力,用人單位違法成本不高,導致此現象屢禁不止。
全國人大代表、湘潭大學校長羅和安也在這次兩會上再提《反就業歧視法》,“《憲法》《勞動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雖然均有反就業歧視的法律條款,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反就業歧視法律體系,缺乏有力的反就業歧視行政措施,缺乏健全的反就業歧視監督機制和救濟機制,高校畢業生就業歧視現象仍然普遍存在,就業不公平的現象愈演愈烈。”
但在更多的人看來,問題的癥結并不僅僅在于缺乏一部叫停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
“我剛開始創業時,就有投資商說,‘這個項目還行,她人也不錯,但就是個女的,打五折吧。’”在日前舉行的全國女大學生創業論壇上,旅人網創始人梁寧從自身經歷出發分析了女大學生求職難的深層原因,“等我氣沖沖地找上門,他第一反應很尷尬,第二反應是解釋說,他是一個商人,從統計角度來說,全球領域的投資,一百個成功上市的公司,沒有幾個女性,有大概率事件,為什么要投資小概率事件?”
而對于女性在職場上較難獲得成功的原因,梁寧也給出了自己的解答,“從25歲進入職場開始,每個人的職業生涯都有三個十年:第一個十年建立自我、專業深度和人脈;第二個十年拉開差距;第三個十年是收獲期。而女性往往在第一個十年會因為結婚、懷孕、生子停滯三年,進而直接影響以后的工作進程。這就是為什么很多雇主愿意要男性的一個重要原因。”
如何發掘女性的優勢
梁寧在支持進一步完善反就業歧視立法的同時認為:“在職場上,作為女性而言有劣勢,同樣也有優勢,重要的是要有正確的自我認知,然后再做職業和事業的規劃。”
北京某高校楊老師把這種“劣勢背后的優勢”具象化,“比如女性在語言學習方面有天賦,可以在這方面打好基本功,在求職時發揮作用;女性的持久力、忍耐力比男性更高,更能勝任枯燥單調的工作;再有就是女生的親和力往往比男生更強,更適合公關、銷售、客服等服務行業和社會組織的工作。女大學生要善于發掘這些優勢,從大學開始就有意識地訓練培養,多參加社團活動、校園活動等,完善自我、提升能力。”
中華女子學院副院長宋勝菊則認為,在發掘女性劣勢背后優勢的工作上,高校性別意識的培養顯得尤為重要,“要正確認識女性在經濟、政治、文化、生態文明建設當中不可忽視的作用。高校可以設置專門針對女生的課程,比如說女性學討論、女性創業學、婦女法、女性心理學、藝術修養、形體美麗等,這對于女生培養來講應該有比較積極的影響和作用。”(本報通訊員 劉 夢 本報記者 鄧 暉)
專家評述
不論是從學校還是從全國范圍內看,單從就業率數據上相比,男生和女生之間幾乎沒有明顯差異。但是性別歧視作為一種現象,在某些用人單位招聘過程中確實存在。
用人單位更愿意接收男大學生,一般出于兩方面考慮。一是工種需要,有些崗位確實具有特殊性,長期出差或者加班熬夜的工作環境中,女性會相對吃力。第二,女大學生,尤其是女研究生在畢業后正值婚齡和育齡,這是性別歧視背后更大的隱性緣由。這個在企業看來比較尷尬的年齡里,女性很有可能在擇業后不久就結婚生育,這些都將使其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由此也將會給用人單位添加許多成本與人力方面的損失。生殖繁衍,本屬于一個社會再正常不過的問題,而對個人前程產生不利后果卻要由女性自身承擔,對于女性尤其是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女性來說,這種結果是極其不公平的。
近年來,各地教委和社會各層紛紛加大了對女畢業生就業的重視,很多地區和學校也都通過開展女性專場招聘會等方式來促進解決女大學生的就業難題,國務院也于最近下發了有關通知。在鼓勵增加就業機會的同時,構建先進開放的性別文化,改變用人單位的局限意識,也能夠促進和倡導大學畢業生就業的多樣化和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