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兩則與墜井有關的新聞,讓人心中有些五味雜陳。一則是21日上午,記者獲悉,湘陰警方19日提供的女尸DNA樣本與此前長沙警方搜集的楊麗君DNA樣本一致(據5月21日中國廣播網)。另一則是5月20日下午,湖南衡陽常寧市外環西路西部風情小區對面綠化帶中一窨井沒蓋,2歲男童飛飛不慎墜入窨井內身亡。(5月20日《瀟湘晨報》)
長沙“墜井女孩”楊麗君的尸體被找到并確認,雖然距離其掉入無蓋下水道被卷走的3月22日,已經整整過去了兩個月,但楊麗君終于還是“回家”了。盡管我們已經無法再看到她昔日般美好的笑容,但她卻用自己的身體,向我們訴說著兩個月前曾經發生的那驚恐而又悲慘的一幕,催促我們記住城市窨井管理的教訓。
但很顯然的是,面對楊麗君的悲劇和教訓,我們的一些城市和管理者卻并沒有很好的汲取。一些城市在楊麗君墜井事件之后,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給窨井裝防墜網,比如山東濟南還將公示城區25.1萬個井蓋的相關信息,并建立了專項維護資金制度,但類似的悲劇依然沒有避免。
特別是在湖南常寧市2歲男童墜井身亡事故中面對其中“500多米長的外環西路,兩邊綠化帶中有60多個窨井”,“窨井隱藏于綠化帶中,自建設以來,一直沒有加蓋井蓋”,“事發6小時無人處理”等現實,我們顯然已經被惋惜、悲傷和悲憤淹沒,說不出話來!
相比于聳立的高樓大廈,延伸不斷的公路街道,小小的窨井蓋在某些管理者眼里,或者算不上是大事。但也正是因為這種不是大事的心態,讓窨井頻頻傷人奪命,演變成了一場場轟動公眾的大事件,也把群眾利益到底有沒有小事的拷問擺在了我們面前。
井蓋沒了可以重蓋,但生命沒了卻不可以重來。“墜井女孩”事件隨著楊麗君尸體的被找到和確認,已經算是告了一個段落。但大大小小的城市中,電信、電線、供水、供暖、下水等窨井,卻依然巋然不動地“隱藏”在那里,其中有不少恐怕已經井蓋破損或者缺失,正伺機“咬人”和“吃人”。我們防墜井的相關管理工作,比如完善制度、加強責任制、儲備專項資金、加強意識上的重視等,這些顯然都還“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