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場地鐵塌方事故給出了如出一轍的“說法”,地鐵塌方與“連日陰雨”之間有多少必然聯系?如果我們找不到、找不準事故的真正原因,那么,就難以對癥下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也就難以遏制此類悲劇的重演。
據新華社報道,5月6日,正在施工的陜西西安地鐵三號線發生塌方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員遇難。這起事故并不是西安地鐵施工的首次,它曾在7個月內發生了4起事故。此前,杭州、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曾發生過地鐵施工事故。對此,有公眾充滿焦慮地質疑:地鐵施工事故為何像“礦難”一樣頻發?
眼下,地鐵建設正在各大城市如火如荼地展開,“水漲船高”的安全事故已經敲響了地鐵工程“大干快上”的警鐘,此次西安5條鮮活生命的離去更應引發足夠的警醒。
對于此次事故原因,西安市地鐵建設指揮部一位副總指揮稱,“塌方下場盾構結構不穩定,頂部和側部塌陷,下雨也導致土質疏松。”施工方相關人員則認為,“事故原因可能與連日陰雨有關,加上施工現場污水管滲漏,造成塌方。”
果真是下雨的原因?如果查看一下2009年8月4日《中國青年報》對西安地鐵另一起坍塌事故的報道,也許有人會感慨“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一天前,在建的西安地鐵一號線灑金橋站施工現場發生坍塌事故,兩名正在作業的工人不幸被埋身亡……對于事故原因,施工方給出這樣的解釋:可能與連日陰雨有關,加上施工現場污水管滲漏,造成塌方。”
兩場地鐵塌方事故給出了如出一轍的“說法”,地鐵塌方與“連日陰雨”之間有多少必然聯系?
當年西安市安監局等部門組成“8·2”事故調查組給出的權威定性是:一起基坑開挖支護不到位、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不足、相關人員職責履行不力、在較差自然地質和連續降雨下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顯而易見,施工不當才是直接和主要原因。
至于此次“5·6”事故究竟主要是天災還是人禍,還有待權威部門進一步調查。如果我們找不到、找不準事故的真正原因,那么,就難以對癥下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也就難以遏制此類悲劇的重演。
還務必弄清楚的一點是,此次涉事的西安地鐵三號線一期工程是否涉嫌“未批先建”。有媒體指出,該線路2012年5月獲得國家發改委批復,但早在2011年數個項目已開工建設。對此,西安地鐵公司回應稱,批復之前的開工建設只是開展“挪樹、拆遷”等前期工作,并不算正式開工。事實上,趕工期現象在地鐵建設中并不少見,草率籌劃,匆忙上馬,都令安全隱患重重。“大干快上”是否已經成為地鐵建設的流行病?未批先建是否已經成為熟視無睹的潛規則?
住建部副部長郭允沖曾指出,工期緊張,造價不合理,監管不到位,是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整體技術和管理力量嚴重不足,遠遠跟不上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模擴大的速度。根據規劃,到2015年,全國城市規劃交通總投資將達1.2萬億元。到2020年,將有40個城市建設地鐵,總規劃里程達7000公里,是目前總里程的4.3倍。一條條四通八達的地鐵將載著人們暢通無阻地去往城市各個角落,但無論怎樣,前提是必須盡最大可能保障工程中的安全生產。
曾經的“7·23”甬溫線特大鐵路交通事故,一度令鐵路建設熱潮有所降溫。如今,5個驟然失去的生命重重叩響了地鐵建設熱潮的警鐘。
5條鮮活生命的驟然離去給他們的父母妻兒帶來多大的傷痛,我們可能無從體會。但我們應該記住他們,記住附著其上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