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至4月2日上午,天津市南開區婚姻登記處總共為501對夫婦辦理了離婚手續。高峰時,人們在門外排起長隊,自發組織,以發號的方式維持秩序。有人在凌晨三四點鐘就來排隊。這是只有“情人節”等一些寓意吉利、結婚扎堆兒的日子才會出現的景象。(4月3日 中國青年報)
這是典型的“中國式假離婚”——為了某種利益而辦理離婚手續。但這種“假離婚”法無禁止,對于那些以“假離婚”來爭取貸款或避稅的人,我們只能溫馨提示: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
因為這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事,只要當事人手續齊全,婚姻登記員就只能辦理手續。但如果“假離婚”后,一旦一方不肯復婚,假戲便弄假成真,接下來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的撫養、老人的贍養等一系列問題,那么便會“賠了夫人(老公)又折房”,可謂是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婚姻本來是神圣的。為了謀取利益而離婚,是一種欺騙行為。這種現象影響到公眾對婚姻的信心,也是對婚姻制度的破壞。
“中國式假離婚”,讓政策與道德“南轅北轍”。現在社會上一些人之所以一窩蜂地去“假離婚”,其根本原因還是想通過離婚來規避法律、逃避稅收,以達到投機得利的目的。但這種為利益就棄婚姻于不顧的“中國式假離婚”,對道德觀念造成了沖擊,其會不會引發其他連鎖性的社會問題和家庭問題,能否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對于這些,相關政府部門應該尤其注意。
因此,“中國式假離婚”也給政策制定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那就是決策應該更民主、更科學、更完善,尤其是各地方政府在在政策的細節方面要不斷的優化和完善,這樣才有利于國家調控政策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