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獲悉,圍繞推進城鎮化建設、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江西省政府近日出臺一系列政策舉措,涉及土地、投資、環境、人口等政策,目的是為了科學開發全省每一寸國土空間,實現主體功能定位清晰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其中明確,合理控制工業用地的增加,適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對于限制開發的部分區域不考核GDP、投資、工業等指標。
實行用地“三掛鉤”制度
江西省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速推進的重要時期,在土地開發使用方面,面臨前所未有的需求壓力。就此,江西省專門制定出臺了土地政策,實行差別化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政策。其原則是:確保耕地數量和質量,合理控制工業用地的增加,適度增加城市居住用地,逐步減少農村居住用地,切實保障交通用地。
其中,實行用地“三掛鉤”制度。即實行城鄉之間用地增減掛鉤的政策,城市建設用地的增加要與本地區農村建設用地的減少掛鉤;實行城鄉之間人地掛鉤的政策,城市建設用地的增加規模要與吸納農村人口進入城市定居的規模掛鉤;實行地區之間人地掛鉤的政策,城市化地區建設用地的增加規模要與外來人口定居的規模掛鉤。
限制開發區加大轉移支付
在財政、投資及產業政策方面,建立生態激勵型財政機制,對限制開發區域建立生態導向的激勵機制,通過科學設置生態指標考核體系,將省財政轉移支付與生態保護成效掛鉤,實行生態補償機制,加大對限制開發區的轉移支付力度。
同時,對不同的主體功能區采取不同的政府投資政策。在重點開發區域,重點支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部分欠發達地區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在禁止開發區域,重點支持公共服務設施、交通設施、管護設施和生態環境設施建設,包括道路、信息、供水、污水、垃圾處理、天然林保護工程等。
部分區域不考核GDP指標
江西省還提出,建立有利于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的績效評價體系,強化對各地區提供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等方面的評價,增加開發強度、耕地保有量、環境質量、社會保障覆蓋面等評價指標。在此基礎上,按照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定位,實行各有側重的績效評價和考核辦法。
其中,在重點開發區域,實行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優先的績效評價,突出承接產業和人口轉移方面的考核,考核指標包括GDP、吸納外來人口規模等。
而在限制開發區域,對限制開發的農產品主產區,主要考核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農民收入等指標,不考核GDP、投資、工業、財政收入和城鎮化率等指標;對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主要考核大氣和水體質量、水土流失治理率、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生物多樣性等指標,不考核GDP、投資、工業、農產品生產、財政收入和城鎮化率等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