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5時20分,深圳景洲大廈與文博大廈工地相鄰通道發生塌陷,路面出現直徑5米、深約20米的大坑,一名保安隊長墜坑身亡。住建局稱,經現場踏勘發現,文博大廈基坑圍護結構在塌陷地段缺失2根支護樁,且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事發工地未辦理施工報建手續。(3月28日《羊城晚報》)
馬路成為“陷阱”,路人成為冤魂,令人觸目驚心。去年哈爾濱曾8天7陷,而北京從7月底至8月初,則在木樨地等地發生了“10連陷”。而地陷奪命,亦非首次。2012年,在哈爾濱、長沙、北京等地,地陷已經吞掉了四條鮮活的生命。而最極端是2008年的杭州的地陷事故,造成17人死亡、4人失蹤、24人受傷。平坦、寬敞的路面將人活活吞噬,這本是災難片中才有的景象。然而,近年來在我們的城市屢有“現實版”。地陷引發各地公眾的恐慌情緒,網民頻用“步步驚心”來形容當下城市路面現狀。“走洛死”頻頻發生,給公眾帶來驚悸恐慌。市民驚呼,熟悉的城市為何變得沒有安全感?
屢屢發生的悲劇拷問著城市基礎設施的質量和管理水平,安全正在成為城市最嚴重的病癥之一。事故不是“意外”,藏著深層原因,諸如搶趕工期,偷工減料、違反工序、違規操作,乃至馬路猶如拉鏈等等,都是無窮隱患。而現實的狀況恰恰是,事故發生后,總是匆匆處理現場、盡快息事寧人,卻很少徹查來龍去脈。事實上,后一次地陷事故往往是前一次事故的克隆。比如施工項目中基坑圍護結構缺失支護樁而導致相鄰地段路面塌陷,以前已有慘痛教訓,然而這次深圳文博大廈工地依然重路覆轍。而事發工地竟連施工報建手續也未辦理,又再次暴露管理的混亂。
這些年,城市建設迅速步入現代化,城市越來越大,但與此同時,無論是市政設施數量的劇增還是管理能力和經驗不足,諸多安全隱患亦在滋生積聚,進入安全管理高風險期,城市安全面臨嚴峻形勢。當一個又一個鮮活的生命消逝時,我們終于發現,表面上越來越美、越來越大的城市,基礎設施和安全保障系統卻弱不禁風。太平盛世是百姓心中的理想境界。只有太平未必就是盛世,然而盛世必須是太平的。否則即使“食有魚”、“出有車”了,但說不定哪天這“魚”這“車”就被一場突發事故給毀了,也難稱真正的好日子。安居也罷,樂業也罷,前提都離不開城市的安全。
安全的缺失,說到底是機制的缺失。而所謂機制,就是問責,使官員警醒:城市安全也是“硬任務”,不抓或抓而不力,就會“丟分”甚至丟烏紗。有了這個“硬道理”,城市安全必會硬起來。“走路死”須有人被追責,如果沒有人為“走路死”負責,那么城市質量就難提高,城市安全就難落實,類似事件將難以避免。另一方面,應建立起更為清晰的市政責任機制,相關道路、線路的產權單位應對地面及地下附屬物檢查檢測,形成制度,責任到人,防止出現問題時責任不清,互相推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