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1歲的女大學生楊麗君不慎落入長沙芙蓉中路涂家沖路段一下水道,隨即被急流沖走,至今仍下落不明。另據報道,如是“下水道吃人”事件遠不止長沙這一起。對此,社會各界在給予高度關注、為受害者祈禱平安并提醒后人的同時,也開始反思起事件的發生與治理問題。
無疑,“下水道吃人”凸顯出城市井蓋管理不足之堪憂境況時,更是折射出城市下水道治理與問責機制等的缺失。也因此,防止“下水道吃人”事件的再次發生,在治標的同時無疑更需要治本。為此,既要建立健全一套統一的井蓋管護機制,加強和做好市政公共設施管理;也要建立、完善相關責任追究機制,搞好監督管理工作。
應當說,社會各界對下水道治理機制等的反思是必要的。但是,細觀各種報道及評說,似乎都忽視了一個尤為值得注意的細節,那就是事件中一位保安對三位大學生雨中行走的勸告。試想,如果三位大學生聽從了保安的勸說,或者其中某一位大學生的公共安全意識稍微強點,可能悲劇都不會發生。
因此,筆者以為,我們在反思“下水道吃人”之類的公共安全或意外事件,強調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治理與問責等機制的同時,也應該將公共安全意識培育納入議事日程。或許,全面提高民眾公共安全意識比單單強調建立統一的諸如井蓋管理應急處置中心效果更佳。畢竟,相較于后者而言,前者的治本意義或許更強。
以“下水道吃人”事件為鑒,今后的公共安全管理在拷問“城市良心”時,還應注重提高公民自我保護意識和公共安全意識。為此,一要從娃娃抓起,將公共安全意識教育課程納入到中小學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之中,讓學生提高警惕并從小就懂得如何處理日常生活中容易發生的各種災害、安全和危機事件,諸如火災、地震逃生技術以及煤氣中毒救治辦法等;二要創新載體、常抓不懈,將公共安全意識宣傳和教育工作落實到具體的社區和家庭,以群眾喜聞樂見、易記可用的形式搞好宣傳教育工作,讓民眾知曉本地區常見的災害、災難事件并掌握一些應對基本技術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