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晚9點多,長沙突降暴雨,電閃雷鳴。涂家沖華升大廈旁的赤黃路一片汪洋,21歲的女孩楊麗君(音)不慎落入下水道,隨即被急流卷走,下落不明。至昨晚記者發稿時,該女孩仍未被打撈上來,生死不明。(3月23日《瀟湘晨報》)
希望上天庇佑楊麗君,希望花樣年華的楊麗群還活著。不過,論楊麗君最終是活著,還是不幸遇難,楊麗君掉下水道,應該有人對此負責,換言之,應該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事實上,問責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希望通過問責形成倒逼力量,迫使相關責任人切實履行好職責,避免再發生下水道口沒有窨井蓋,或者窨井蓋被水沖走的現象。
近年來,類似的下水道口“吃”人的現象不時發生,每次發生這樣的事,往往人們唏噓一陣,網民吐一番槽、打一陣口水仗,卻沒有人被問責,輿論喧囂一番,時過境遷,最終不了了之。沒有人把窨井蓋丟失現象當回事,也沒有及時改進窨井蓋設置和處理辦法,窨井蓋會不會丟失,仍然聽天由命。而一旦窨井蓋丟失了,也沒有人管,下水道口“吃”人的新聞不時見諸報端。
下水道口發生一次“吃”人現象,或許是一種失誤,但下水道口“吃”人現象時常發生,而且一直沒有采取改進措施,是責任麻木,是職責懈怠,也是對生命的漠視。一座城市,漠視管理缺陷,漠視下水道口“吃”人,就是缺少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缺少對市民的人文關懷,使城市的文明成色暗然。任何一個有良知、有責任感的城市管理者應該為此感到汗顏。
下水道口并不長眼睛,窨井蓋丟失或被雨水沖走,誰會被下水道口“吃”掉?不是天注定的,而是機遇性的,有可能是張三,有可能是李四,但絕不可能分本地人與外地人、老百姓與官員。這一次被“吃”掉的是楊麗君,下一次又會是誰?恐怕要看誰倒霉了。
但是,如果這一次嚴厲問責了,相關責任人要為此付出代價,相關責任人不敢麻木和懈怠了,城市管理者盡職盡責了,窨井蓋不再缺失了,也不會被雨水沖開,市民不用恐懼窨井蓋了,也不會有人被下水道口“吃”掉,就不會有人倒霉,更不會發生類似的悲劇。
也許當下還沒有建立類似的問責制度,問責缺乏依據。如果是這樣,那么問責就顯得更加重要和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