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北京律師黃樂平等三人致函國土資源部,申請公開全國地下水監測詳情(詳見本報之前報道)。前天,三名律師收到書面回復,一并寄達的還有厚達400頁的水質報表。專家分析時指出,報表呈現的總體水質狀況可能與現實不符,我國目前使用的地下水質量標準仍是20年前的,早已過時,建議重新制定相關標準。
□公開
規定期限作出答復
申請信息公開的黃樂平、韓世春和葉明欣,為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的律師。
2月25日,三位律師通過電子郵件和EMS快遞,向國土資源部申請公開2011年全國200個城市地下水水質監測的各城市的具體結果。申請緣由是:早在2012年5月,國土資源部發布《2011年中國國土資源公報》,公布了2011年地下水監測概況,但沒有詳細數據。
3月22日,黃樂平等三人尚未收到回復。三人“以為國土資源部不予回復”,遂委托北京義賢律師事務所發出律師函,懇請予以答復。律師函發出3天,三人收到信息公開告知書。
《告知書》落款時間為3月18日,落款為國土資源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代章))。
其內容稱,2月27日收到申請,該部依法受理,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作出答復。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以此推算,國土資源部的回復是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的。
對此,該申請項目的執行人葉明欣認為,國土資源部的回應很及時。
涉及八百個監測點
與回函同時寄達的,還有厚達400多頁的資料,全稱為《2011年度國家級監測點地下水水質監測數據報表》(以下簡稱《報表》)。該報表由國家級地下水監測數據采集項目組制作,完成于2012年5月。
《報表》前言介紹,該表是依據我國31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上報的2011年度國家級監測點地下水水質監測數據匯編而成,監測點主要分布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51市,其中,包含地級以上市139個,區、縣級市12個,共計800個監測點,2萬余條檢測數據。
《公告書》解釋,2011年《國土資源公報》關于200個城市地下水水質的表述,是該部根據800個國家級監測點數據,通過與各省(區、市)國土資源部主管部門進行地下水監測成果會商得出的。
檢測標準未予說明
《報表》統計表顯示,全國800個監測點中,北京為26個,上海為14個。監測點數量較多的,依次為安徽省66個,吉林省63個,山東省60個。監測點數量最少的是山西省、江蘇省和新疆,均為5個。
昨天,記者查看各監測點的地下水水質報表,每張報表中的檢測指標共計36項,每個分析項目,對應相應的檢測結果,但每個數據是否超標,表格上未明確體現,需要查詢相關標準對照。
此外,每份報表并無水質情況的綜合結果,因此,簡單翻看表格,并不能得出某個監測點水質的直觀結論。
對于這份報表,黃樂平等人同樣不能直接解讀。黃樂平說,專業數據顯得枯燥,普通人不易消化。因此,他們將邀請環保專家及研究人員參與解讀,分析這些數據可能呈現的地下水水質污染問題。
“2011年《國土資源公報》關于200個城市地下水水質的表述,只有一張紙。從400頁到一頁紙的結論,應該有份說明。”黃樂平說,在分析完《報表》后,下一步,可能會申請公開相關數據的計算標準和詳細的分析報告。
同時,黃樂平也建議,希望國土資源部進一步在網站上公開《報表》資料,方便全國公眾查閱,以了解身邊地下水水質的情況。
□分析
部分重要指標未呈現
昨天,知名環保專家、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趙章元查閱了這份《報表》。趙章元表示,這份資料很難得,國土資源部也從未公開過,“我本人也沒有查到過”。由于《報表》數據龐雜,趙章元表示,需要仔細研究后,才能得出結果。
趙章元初步分析,《報表》檢測的項目,使用的是國家技術監督局1993年制定的《地下水質量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該標準中,地下水質量的分類指標共有39項,而國土資源部此次公開的《報表》中,監測數據為36項指標,包括《標準》中的23項。已監測的另外13項,則不在標準中。
資料顯示,《標準》中的39項指標,有16項不在公布的范圍內,包括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滴滴涕(DDT)等。而總大腸菌群和細菌總數,卻是水污染常規分析指標,反映水體受到生物性污染的程度。
趙章元指出《報表》的不足:“像鉀離子、鈉離子等一些物質,屬于無關緊要的,不測也可以,但大腸桿菌和細菌總數,是必須要測的,但《報表》中卻沒呈現。”
部分地方水質檢測缺項多
《報表》顯示,各城市的監測點,很多指標的檢測結果為空白。而據《報表》前言介紹,空白“表示缺失該項信息。”
其中,北京一共有8個區縣、26個監測點。但36項指標中,只有25項有對應的數據,有11項為空白,“重金屬如鉛、鎘等物質,都沒有檢測。”
資料還顯示,在其他城市中,寧夏銀川市的監測點可能是最完整的報表。表格中包括34項指標,僅空缺兩項。而丹東市的部分監測點則僅有14項檢測結果,空缺22項。
“有的地方水質檢測缺項太多,這樣的檢測是起不到作用的,有一項沒有數據,都沒有辦法計算出水質的總體情況。”趙章元說,缺失的信息,很可能是沒檢測,而官方公布的水質概況卻建立在這些數據的基礎上,由此,其可信度大打折扣。
□ 建議
更新水質檢測標準
趙章元介紹,之前,國家公布的地下水重污染占64%,輕污染的占33%。而根據2011年《國土資源公報》的數據顯示,污染較差和極差的水質一共占到了55%,從數據上來說水質是變好了很多。
但趙章元認為,水質好轉與實際情況可能不符。“近年來,各地水污染事件頻發。企業污水排放的總量在增加,環保部門的有效措施卻很少看到。”他分析,結論和現實的誤差,可能出現在實測項目和計算上。
趙章元指出,1993年制定《標準》時,主要的污染物是無機物,而如今最大的污染來自有機物,“但《標準》中,沒有有機物的監測項,比如石油烴。20年沒有改變,根本跟不上水質變化的速度。這說明標準本身已經過時了,應該重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