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館收費高 89.0%受訪者抱怨運動不起
網友建議耗費巨資的體育場館放下身段,最大限度服務更多人群,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
全民健身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但在一些大中城市,公共體育場館收費過高,仍是阻礙許多人運動起來的一大障礙。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網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704人參與),79.9%的受訪者表示身邊缺乏可供運動的公共體育場館。91.1%的受訪者反映當下公共體育場館收費過高,其中55.1%的人認為收費非常高。近九成受訪者(89.0%)抱怨,時下過高的公共體育場館收費讓自己“貴得運動不起”。
全國政協委員、華中科技大學教授姚凱倫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指出,我國現在高爾夫球場不少,免費的乒乓球、羽毛球等場館卻少見。有的體育館打乒乓球要30元1小時,普通市民難以承擔。
全國人大代表韓榮華指出,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顯示,河北全省共有21803個標準體育場地,只有2746個場地向社會開放,僅占一成多。可容納3.5萬余名觀眾的石家莊裕彤國際體育中心,投入使用10多年來,僅在1997年、1998年全國足球甲級聯賽時短暫風光,此后便長期大門緊閉。對市民免費開放的程度幾乎是零,造成資源的閑置和浪費。
據東方網去年的一則報道,在上海,由于廉價的運動場地人滿為患,高校體育場不對外開放,一些公共體育場館已出現收費高昂的“會員化”趨勢,甚至出現足球場地兩小時1500元的天價收費。高價格正侵蝕著大城市的群體性體育運動場所。
為什么公共體育場館收費高?調查中,61.0%的受訪者首選“現在的健身項目大多是商業化運作”;其次是“免費體育設施及場地太少,城里人無處踢野球、游野泳”(53.5%);排在前三位的是“相關制度不健全,存在亂收費現象”(48.0%)。
其他原因還有“場館不夠,物以稀為貴”(41.6%)、“體育場館建設和維修費用高”(23.9%)、“全民健身、大眾體育的觀念弱,運動健身日益高檔化”(35.6%)等。
湖北省人大代表張文浩曾指出,一邊是公共體育場館眾多,一邊卻是市民健身場地缺乏,這一矛盾歸根結底是“錢”的問題。時下許多公共體育場館收費過高,已遠遠超出普通市民的經濟承受能力。
其實早在1995年4月25日,國家體委發布的《關于公共體育場館向群眾開放的通知》就明確提出,在搞好社會效益的前提下,現有公共體育場館原則上應免費向群眾開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體育場館的體育運動功能,影響公共體育場館向群眾開放。
2009年8月19日,國務院公布的《全民健身條例》中也規定,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在全民健身日向公眾免費開放,且國家鼓勵其他各類體育設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眾免費開放。
然而,據《京華時報》報道,就在2010年8月8日,《全民健身條例》正式實施后的第一個全民健身日之際,當多名市民計劃趁著體育館免費開放的時機享受健身假日時,卻沒料到多家體育館仍照常收費。對此,北京市體育局工作人員解釋稱,對于公共體育場館的主場館,政府鼓勵并動員其向公眾免費開放,但最終決定權還是歸公共體育場館管理者,國家并未強制其進行免費開放。
中國消費者網2010年報道稱,在對成都市市民的投訴進行深入調查后發現,當地一些籃球場改建后由免費變收費,但無明確的收費標準。面對市民的質疑,相關負責人回應,當地公共體育場館收費由市場調節。
“如果沒有群眾的廣泛參與,公共體育場館的社會效益就是一句空話。”網友“白不易”認為,耗費巨資的體育場館必須放下身段,最大限度服務更多的人群,實現最大的社會效益。
近日,國家體育總局群體司副司長劉國永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政府應為老百姓參加全民健身提供必要的條件,這也是政府應承擔的責任。老百姓甚至可以通過訴訟維護健身的權利,要求政府為全民健身埋單。
“公共運動場所的運營不可避免地會帶來各種損耗,這些正常的運營費用理應由使用者適當承擔一部分。” 上海體育學院體育社會系教授徐本力認為,在當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條件下,公共體育場館還不能做到全部、有效地向全體公眾免費開放,向特殊人群傾斜最具可操作性。他建議,我們可以借鑒香港的做法,對不同人群、不同時間、不同項目給予不同對待。
據了解,在2006年舉辦的卡塔爾多哈亞運會后,由于當時所有運動場館都是由政府出資建設,這些場館在賽后均被作為公共設施,完全由政府出資讓市民免費使用,或者通過俱樂部會員的方式,市民只要繳納很低的年費就能隨時進出。
如何才能真正讓全民都運動起來?調查顯示,52.4%的受訪者認為應該開放現有各單位的體育場地和設施;32.3%的人期望各居民社區按人口比例配建足夠多的運動場地和設施;7.9%的人建議大中小學認真落實“陽光體育”計劃,讓青少年從小養成天天運動的習慣;6.4%的人覺得應提高體育在基礎教育的重要性,落實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另有1.1%的人認為應搞好中國的足籃球等體育聯賽,讓大家關心體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