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5月6日、7日報道,江蘇沭陽縣政府提出要搞“2158工程”,建設標準化廠房以招商引資。由于該縣龍廟鎮沒有存量土地,遂決定拆掉朱莊村唯一的小學校用來蓋廠房,朱莊小學的100多名孩子暫時被安排在村委會辦公室里上課。報道播出后,當地表示已停止學校拆遷,學生們可以回校上課。
曾在全國率先實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沭陽縣,這回又帶了個頭:拆掉小學建廠房。龍廟鎮在用地指標緊張、不能占用耕地的情況下,居然打起了小學校的主意,讓100多名小學生失去了教室,這樣的做法既違犯了《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也嚴重損害了小學生受教育的權利,損害了當地村民的現實與長遠利益。
地方上熱衷招商引資,甚至不惜下達一些硬性指標,并輔以相應的獎懲制度,這種急于發展的心情并非完全不可理解。但是,無論心情多么急迫,任何招商引資的行為都必須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且不能以傷害大眾福祉的方式推進。不然,即便是一時推高了GDP,也不可能真正推動地方經濟發展。
說到底,之所以拆小學建廠房,是因為在某些地方官員那里,政績才是施政的首要考量。招商引資卓有成效意味著政績突出,政績突出意味著升遷有望,而小學生的上學問題并不在其考慮范圍之內。從這個意義上講,朱莊村小學校之不敵廠房,是地方政府政績沖動下的必然結果。
政績驅動之下,社會管理亂象叢生,荒唐的例子不止沭陽。此前,山西省長治市的招商舉措就曾引發廣泛質疑,被認為是一場政府與投資商合謀的“圈地盛宴”。令人遺憾的是,類似舉動在很多地方依然大行其道。在發展地方經濟的旗號下,種種不法行為往往得不到及時遏制,民眾的權利也屢屢遭遇公權的侵犯。凡此種種,背后都有扭曲的政績觀作祟。
經濟發展的終極目標應該是民眾福祉的普遍實現,是整個社會的健康運行。沒有了全民的共享,發展的意義不免有限。一個敢于拆掉小學校的地方,能夠為投資企業提供什么樣的土壤呢?即便有企業入駐,在這樣缺乏法律常識和規則意識的地方,企業能否有一個良性的發展環境,不免令人擔憂。
一場紛紛揚揚的拆校風波,或將因為輿論的介入而暫時平息,不過這一事件背后的深層原因仍然存在。只要群眾利益、社會福祉、程序正義還要讓位給政績沖動,真正意義上的“發展”就會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