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可以查詢到的數據顯示,今年武漢市本級財政已通過財政預算和中央投資補助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24.49億元,通過地方債融資5.95億元,兩項合計30.44億元,以這么多的資金建設12萬套保障房,平均下來一套保障房的投入是約2.5萬元。這樣的投入水平說明,即便按照一套保障房50平方米的低標準計算,一平方米的造價僅為500元。
500元/平方米的造價,簡直可以說是低得可憐,即便保證全部用在建造房屋上也很難不讓人對房屋質量產生擔憂。更何況,這個標準還沒有刨除開發商的必要利潤以及資金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跑冒滴漏”現象。如此算下來,保障房一平方米的造價會更低。由于參建保障房的開發商不是公益組織,其在建設過程中,為了獲取必要的利潤,自然要按照自己所能得到的工程造價來使用建筑材料,保障房由此出現質量問題也就在所難免。
對于保障房建設的問題,早在3年建設3600萬套的目標提出時,有學者就通過簡單的數學計算,揭示了保障房建設所需資金和資金投入之間的巨大缺口――建1000萬套保障房大概需要1萬億元,可在2011年的預算安排中,住房保障支出僅為1292.66億元。可以說,今日一些地方反復出現的保障房質量問題,是在資金投入嚴重缺位下,必須追求數量產出所造成的惡果。
保障房建設是民生工程,而民生工程需要真金白銀的投入。如果沒有實實在在的資金投入,那么目標再宏大,其結果就有可能適得其反,淪為數字“光鮮亮麗”的“政績秀”。武漢出現的“樣板保障房問題多多”的現象,絕對不是孤例,而是當下保障房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一個普遍問題,即在一些地方,保障房的建設更多注重的是如何完成自上而下的政績指標,而不是為了更好地滿足普通老百姓的民生需求。
要把確保質量和公平分配作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線,必須讓公眾對預算有真正的話語權和監督權,只有確保資金投入和使用到位,才能為保障房的質量提供最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