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今日公布《國家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提出,將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大中城市要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繼續發揮吸納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根據實際放寬落戶條件。
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中國將引導人口有序流動,促進人口合理布局。
優化人口布局。實施與主體功能區相配套的人口政策,促進形成合理的人口分布格局。積極推進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經濟發達的城市化地區吸納和集聚人口,引導人口超載的重要生態地區人口自愿、平穩、有序轉移。深入開展人口空間分布研究,做好人口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銜接協調。研究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探索優化人口分布的有效途徑。
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規模,大中城市要加強和改進人口管理,繼續發揮吸納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要根據實際放寬落戶條件。堅持因地制宜、分步推進,按規定把有合法穩定職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農村人口逐步轉為城鎮居民。構建城鎮化戰略格局,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增強城鎮承載能力,改善人居環境。統籌考慮人口變化和城鎮化趨勢,優化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
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全國流動人口生存發展狀況、分布的動態監測體系。在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進行改革試點,積極探索符合時代要求的人口服務管理體制。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在農民工流動較為集中的地區建立農民工綜合服務中心,為流動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務。建立農民工基本培訓補貼制度,增加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將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險。多渠道多形式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鼓勵采取多種方式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堅持以輸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研究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鞏固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一盤棋”工作機制,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