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幾位朋友提出進行“零成本”公益活動,有叫好的,也有質疑的。質疑的主要擔心是這樣做首先會導致公益基金運行經費不足,無法提高管理水平,長遠看得不償失,造成的損失可能比幾個百分點的行政管理費還多,反而傷害公益慈善事業;其次他們擔心倡導“零成本”會樹立一個太高的道德標桿,嚇跑那些本來有志于從事公益的人。
這些質疑者的用心是好的,不過,我覺得他們的理解是錯誤的。“零成本”公益并不是說管理成本要為零,甚至不是說要人為壓低管理成本,而是指公益慈善活動的行政管理經費,不再從慈善捐贈中提取。那么,這個經費從哪里來呢?最簡單直接的做法,當然就是由公益慈善活動的組織者和管理者自己承擔。也就是說,“零成本”慈善并不等于“慈善活動低成本”。相反,如果一項公益慈善活動的創辦者和組織管理者自身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能夠拿出足夠多的錢來運作公益慈善事業,那么,慈善活動經費是完全有保障的。
由此得出的邏輯推論就是:假若大力倡導“零成本”,就會鼓勵更多的“富人辦慈善”現象。也就是說,只有自己有足夠經濟實力來支付慈善活動行政管理成本的人,才會成為慈善活動的積極舉辦者。與此同時,提倡“零成本”的確會降低所謂“非富人辦慈善”的積極性。那些自己沒有能力負擔活動經費的人,由于不能從慈善捐贈中提取管理費,客觀上就很難去創辦和管理一樁慈善公益事業了。
但是在我看來,在中國目前的發展階段,“非富人辦慈善”,或者更極端一點,所謂“窮人辦慈善”的現象,恰恰是不值得提倡的。中國這幾年來的公益慈善活動,我以為存在非常大的泡沫成分。很多朋友自己剛剛解決了一點溫飽或小康,就開始同情心洋溢。他們從來沒有受過慈善活動方面的專業訓練,只是業余去走訪了一下貧困地區,或者在網絡上偶遇一個困難家庭,便以此為題,開始構想宏大的慈善公益活動,乃至到處公開募捐……我無意否認這些朋友們的好意,但是慈善,尤其職業的慈善,真的不是這樣簡單。
西方有一句諺語:“慈善從自己家里做起(Charitybegins at hom e)”。這話的意思就是,一個人剛開始有了點錢之后,最急迫的應當是首先幫助自己的家庭。慈悲之心涌動的時候,你應該首先環顧自己的家庭成員,然后延及親友、鄰居乃至老鄉,這些地方這些人群中,是不是真的一個都不需要幫助了?如果你的財力能夠把身邊的貧困問題都解決,尚有余力,才可以自然而然地過渡到針對陌生大眾、面向普遍貧困現象的職業慈善行為。對于中國這樣一個人均收入較低的國家來說,絕大多數人其實財力根本達不到這個地步。身邊的人還幫不過來,卻去關心那些遠在千里你沒有直接關聯的貧困現象……盡管這種善意值得肯定,但它依舊主要是情感的沖動,不是能夠長久制度化的行為。
在人類歷史上,慈善事業剛剛起步的時候,能夠有上述余力進行普遍的、非親友化的慈善活動的人,怎么也得是一個富豪。早期的職業慈善,絕大部分就是富人所辦,其管理當然也就是“零成本”,因為并不接受來自外界的捐贈,完全從自己口袋里掏錢。以“募捐”為經費來源的職業化慈善,在早期,只有宗教組織才進行。但宗教組織并不是純粹的慈善組織,它募來的錢相當一部分甚至大部分不是用于人間的慈善,而是用于給神祗的供養,包括修廟建教堂等等。所以,宗教組織的慈善管理成本,不能用通常世俗的標準來衡量。
職業化而且又不從屬于宗教組織的慈善機構,則是在現代社會才開始普及的。慈善管理變成一種職業,管理者某種意義上就是一群職業經理人。他們理所當然地從慈善捐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管理費用。這是慈善活動發達程度最高的一種形式,可以看成是“產業化”的慈善。但這種最高級的慈善形式,對社會的要求也最高。首先,它需要社會上有一大批經驗豐富、職業道德值得信賴的職業慈善經理人;其次,它需要有一批值得信賴的、對“慈善產業”進行監督、審計的第三方機構;最后,它需要有一個值得信賴的法治環境。如果不具備這三點,“慈善產業”就容易或者充滿壟斷和腐敗,或者充斥著各種業余玩票性質的“慈善家”。慈善管理費用的使用,也就很容易變得效率低下,充滿疑問。
中國目前恐怕還不具備上述發展大規模職業化、產業化慈善的條件。在這樣一個社會中,我建議我們還是實事求是,從初級階段的慈善做起。也就是說,應當先鼓勵“零成本”慈善,即富人自己充當職業慈善家,其本人成為慈善事業經理人。先有這樣一個初級階段,才能慢慢完成相應的人才儲備、制度建設和社會信任積累,走向更現代的產業化慈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