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預算16億元的政府大樓,4億多就可以建成,并且功能齊全,那么預算編制和實際支出之間的巨大差距,很難判斷這是事后的精打細算,還是預算留出了過于寬裕的支出空間。另外,蓋樓預算有沒有經過當地人大批準,符不符合正常程序,是不是經過了應有的激烈討論,是首先需要回答的問題。
對于這4億元蓋樓錢,政府方面和民眾的感受極為不同。在政府官員看來,大樓“才花4億多”,又經過了審計部門的調查,是“非常節儉的建造方式”,而在社會大眾看來,這是典型的鋪張浪費,為政府豪華辦公樓又添一例證。
4億元到底多不多,是節約還是奢侈,取決于不同的參考標準和出發點。
從紅河州政府的立場來看,一主樓三副樓一會堂一廣場的整個建筑群原本總預算16億元,政府不但沒有超出預算,還自主省下了一大部分花費,以最節儉的方式實現了功能上的便民辦事。再則,放在全國的整體環境里看,與一些地方動輒數十億地圈地蓋樓,或者虧空財政頂風建樓相比,4億元蓋樓顯然是節省的表現,甚至堪稱示范。這是政府的視角。
站在民眾的角度,4億元是公共支出,這樣的支出是不是必要,有沒有更為緊迫、亟待加大投入的公共事務?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問題尚待解決的情況下,民眾很難認同4億元建辦公樓的政府自我投入。另外,一些國家簡陋的政府大樓,也成為公眾評判紅河州大樓問題的參照系。
政府與民眾對于紅河州大樓的看法不同,根本在于雙方對節約與奢侈這些概念的相對理解差異。事實上,政府建設豪華辦公樓,已經超出了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在一些貧困地區,豪華的樓堂會館不也拔地而起嗎?老百姓過日子是窮有窮過法,富有富過法,政府“過日子”卻不是這樣。
4億元建樓一事是一個縮影。對于公共性支出的方向、數目,以及節約奢侈、貧與富等概念,政府和民眾的認知差異并不限于辦公樓。“三公”消費居高不下、政府采購不貴不買、公務人員的高福利待遇等等,這些在社會大眾看來是開支過度或極端不公平的不正常現象,而在官方的價值和理解體系里,都可以歸入公務需要、合理必要、正當適度的范圍,從而被視為正常。
彌合民眾和政府的認知差異是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它既關系到服務型政府的建立,也檢驗一個國家政治文明程度。政府為服務民眾而存在,政府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人民標準是政府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這個意義說,政府與民眾出現認知差異,應該反思的是政府權力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