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成立,不再需要掛靠主管單位。”近日召開的廣東全省深化體制改革工作會議提出,對社會組織“松綁”放權。尤其引人關注的是,《關于廣東省進一步培育發展和規范管理社會組織的方案(討論稿)》明確,今后大量政府的事務、政府管理的職能,只要可以交給社會來辦的,都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權力讓渡等方式,逐漸分解和轉移到社會組織中去。這就從制度上既對社會組織進行“松綁”,又對社會組織進行培育,凸顯的是在社會管理的新形勢和大格局下,社會組織的獨特位勢和作用。
社會組織,說白了就是因為某一特定目的和訴求,而把單個的人組織起來,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所具體需要的服務。顯然,相對于政府部門而言,這樣的組織具有靈活、便利、針對性強等特點。在日益繁重的社會管理任務面前,社會組織不僅能替政府部門分擔很多,也能把大量政府干不了也干不好的事務做得有聲有色。在這個意義上講,社會組織是政府職能在社會領域的“毛細血管”,可以成為政府管理的得力助手。
事實上,高度發達的社會總有充分發育的社會組織相伴隨。而從社會公眾需求的角度看,其多樣化、多方面、多層次的特點,迫切要求社會組織補位。近年來,一些農產品價格漲跌明顯,不少農民面臨豐收不能增收的尷尬局面,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經濟類、服務類行業協會和組織,不能很好地與市場對接。只有促進與百姓利益息息相關的社會組織的充分發育,才能更好滿足百姓個性化需求、實現群眾切身利益。
不僅如此,社團管理的創新成果,也直接關系到社會管理創新的成效。在利益主體多元、利益訴求多樣,社會結構深刻變動、社會關系日益復雜的情勢下,只有務實地求解社會管理的“多元方程”,科學地回答政府如何對待社會組織這一“時代問題”,穩妥地釋放社會組織的優勢活力,才能形成制度合力,最終達到為社會公眾提供更周到、更便捷、更貼近的服務目的。
當然,社團管理創新之后,對政府部門和社會組織都是一種考驗,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據稱,美國僅夏威夷一個州,就有上千個社會組織,當地政府對非營利性、公益性的社會組織予以稅收上的扶持,而社會組織承擔的許多職能也讓政府減輕了很大負擔。對于我們的政府部門來說,不僅要放權“松綁”,更要針對本土實際探尋社會組織運行規律,進而把對社會組織的培育作為提高執政能力的一個具體要求,使社會組織得到充分發育,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對于社會組織自身來說,“松綁”意味著發展的機遇,更意味著責任。只有明確自身的責任和使命、功能和定位,做到嚴格依法和自律,遠離現今一些社會組織以服務為旗號“斂財”等不當做法,才能充分釋放自身的能量和社會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