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我國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農地城鎮化過程中,農民城市化進程滯后,造成大量“偽城市化”農民。現在進行人口統計,居住半年以上即按城市人口統計,事實上沒有享受市民待遇。因此最大問題是下定決心,將被征地農民城市化作為改革重點。(11月23日《京華時報》)
雖然目前我國城市化率已超過47%,成為30年來城市化率增速最快的國家之一,但大量“偽城市化”農民的存在,說明我們即便不高的城市化率統計數據也存在很大的水分。也就是說,很多被列入城市化統計數據的農民,事實上并沒有真正享受到城市化帶給自己的實惠和好處。這同樣意味著,原本應當“以人為本”的城市化,在一些地方不幸成了為了城市化而城市化,其結果就是“見物不見人”。
可以說,“偽城市化”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土地國有化”,即打著“城市化”的旗號,行“圈地運動”之實。對于在城市化進程中失去土地的農民來說,回不去的鄉村和融不進的城市,只會讓他們極端地認為“城市,讓我們的生活更糟糕”。
原本是為了讓農民生活得更美好的城市化,之所以變成讓他們境遇更糟糕的“偽城市化”,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城市化只完成了一個步驟,即將農民手中的集體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而沒有完成進城農民的市民化。亦即,原本應當用于解決進城農民市民化的土地收益,被用作城市建設資金,并沒有轉化為替代土地充當農民福利保障的現實制度安排。這就像中國社科院通過 《2011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藍皮書發出的警示,要警惕犧牲農民利益實現城市化。
真正的城市化,不是說簡單地讓農民進城甚至說擁有城市戶籍,而是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逐步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民通過融入城市擺脫純粹依靠土地收益的低收入狀況。健康的城市化進程,應當是為城市提供源源不斷的中高端技術工人,讓他們成為現代意義上的產業工人以及中產階層的重要組成部分。可是,“偽城市化”之下,城市化進程越快,城市發展未來的隱患就越大——當越來越多的進城農民不得不生活在城市的底層,日益沉重的生活壓力和無法找尋的生存保障之間的張力一旦達到斷裂臨界點,造成的將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這預示著,城市化的進程必須回歸到“農民平權化”的正確軌道上來。可問題的吊詭之處就在于,“平權化”的提法本身就意味著農民權利的弱勢,我們怎能奢望孱弱的農民能夠抵擋住轟鳴推土機所代表的強勢權力?所以說,解決“偽城市化”所造成的問題,賦予農民之于土地的權利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來自頂層設計的制度安排。這樣的制度安排,一方面應當能夠約束住陷入逐利沖動的權力,另一方面應當釋放出更多的“制度紅利”。畢竟,無論是城市化的問題,還是其他的社會問題,都一再昭示我們,包括土地在內的“資源紅利”行將枯竭,真正能夠推動社會發展進步的持續動力來自公平正義的“制度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