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3個月,我省全面摸清了38545筆債務。昨日,在省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上,省審計廳廳長藍佛安作了關于我省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的報告。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7502.96億元。
報告指出,截至2010年底,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即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年末余額與本級綜合財力的比率)為55.73%,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后債務率為64.22%,低于多數(shù)國家確定的100%的控制標準,我省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債務分布】
省本級和珠三角占逾87%
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7502.96億元,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為5891.76億元,占78.53%;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余額897.76億元,占11.96%;其他相關債務余額713.44億元,占9.51%。
從債務來源看,銀行貸款是地方政府性債務的主要“債權人”,占比超過84%,達6314.89億元。382.90億元來源于發(fā)行債券,向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584.05億元,上級財政轉貸221.12億元。
廣東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分布與其經濟發(fā)展水平基本相當。省本級和珠三角9市的政府性債務余額6550.24億元,占87.30%;東西兩翼及粵北山區(qū)12市的政府性債務余額952.72億元,占12.70%。
【支出投向】
主要投市政交通民生等
2010年年底已支出的政府性債務余額6189.62億元中,以市政建設、交通運輸行業(yè)、土地收儲三項支出為主,分別為2599.46億元、1228.26億元、845.62億元,三項合計4673.34億元,占75.50%。除此之外,用于農林水、教育、鄉(xiāng)村公路及橋梁、化解地方金融風險、工業(yè)及其他支出1516.28億元,占24.50%。
其中,截至201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中投向教育、醫(yī)療、保障性住房及污水處理、環(huán)境保護和治理等民生方面共計336.09億元。這些舉債投入,對加快或提前實現(xiàn)改善民生目標和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風險隱患】
部分地區(qū)依賴賣地收入還債
這次審計也發(fā)現(xiàn)部分地區(qū)及行業(yè)償債能力弱,部分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債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不規(guī)范,部分債務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等問題。
審計中發(fā)現(xiàn),部分地區(qū)、行業(yè)償債能力不足,出現(xiàn)“借舊還新”現(xiàn)象。截至2010年底,全省有負債的高校和醫(yī)院中,有5所地方所屬普通高校和23家地方醫(yī)院收不抵支,存在債務償還資金缺口。同時,部分市縣交通運輸部門為償還到期的政府擔保債務和其他相關債務,借新還舊21.51億元、財政部門撥款2.5億元。
部分地區(qū)的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較大。截至2010年底,有20個市級政府和57個縣級政府合計1802.12億元的債務余額承諾用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來源。報告指出,我省現(xiàn)有7個市本級和5個縣(市、區(qū))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高于多數(shù)國家確定的100%的控制標準。
此外,截至2010年底,全省省、市、縣三級政府共設立融資平臺公司241家。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余額為2859.53億元,占全省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的38.11%。審計發(fā)現(xiàn),部分融資平臺公司管理不規(guī)范,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較弱。有39家融資平臺公司存在注冊資本金不到位、虛假出資等問題,涉及資金13.56億元。
針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藍佛安說,未來廣東省將從嚴控制地方政府性債務規(guī)模,進一步明確地方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職能,建立和完善責、權、利相結合和借、用、還相統(tǒng)一的政府性債務長效管理機制,并完善政府性債務償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