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為止,淘寶商城一方面表示將“一意孤行”,繼續施行新規;另一方面,在重壓之下,淘寶方面也已經表示淘寶商城的店鋪可以一鍵轉移到淘寶網,交易歷史記錄和信用記錄也一同轉移。
目前,有關此次“淘寶新規事件”引發的爭議激烈異常。大抵而言,支持中小賣家的一方認為淘寶此次出臺新規時間上太過突然,力度上也超出中小賣家的承受力,作為淘寶商城崛起的貢獻者,不管淘寶本身是否存有其他壓力,以這樣的方式“驅逐”中小賣家,大有“過河拆橋”之嫌。譴責參與惡意攻擊的賣家的一方則把他們的行為稱作“網絡暴力”,認為這種行為讓淘寶商城的大賣家蒙受不白之冤,也破壞了電子商務的基本秩序。
當然,網絡上意見眾說紛紜,在支持與反對之間有著廣闊的留白。但無論對淘寶商城、中小賣家的態度如何,此次電子商務領域呈現的又一次“野蠻生長”的現象都在催促我們重新審視這一時代的互聯網商業法則。
如果純粹按照市場定律和法治規則而言,淘寶商城的行為并無不妥。作為一家市場主體,贏利是其天然的屬性,如果現有的制度架構不能讓其繼續生存,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內改變規則,是否有人因此受到損失并不在這家市場主體的考慮范圍之內。因此,如果沿著上述理性的思路,“過河拆橋”的說法并不成立。相反,參與惡意攻擊的7000家中小賣家確實涉嫌破壞市場秩序,理當受到譴責。
不過,如果僅僅是套用教科書式的市場準則來評判此次事件,那么,由此得出的思考對于未來互聯網商業發展的推動將毫無裨益——— 我們只不過是墨守陳規罷了。從1500年左右開始,不斷崛起的商業文明日漸成為整個現代文明的支柱,有關商業法則的思考也一直伴隨著現代社會的成型而得到完善。亞當·斯密以降,“看不見的手”、“理性人假設”等等學說也構成了現代市場運行的金科玉律,公司制度的出現更是為商業文明的騰飛加足了馬力。不過,當商業文明與網絡社會相遇時,市場規則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沖擊。
電子商務從一開始就寄生于互聯網這個大場域,淘寶的奇跡成長恰恰借助于網絡社會本身的種種便利。簡單地說,互聯網社會借助技術的力量,展現了下述幾大基本特征:去中心化、個體化、強調人際互動。這樣的一些特征,在商業方面體現的是成本低廉、反應迅速的一面,于是,乘上這趟快車的馬云也得以在數年之內一躍成為商界領袖;但在社會抗爭方面,則體現為散落在無垠的互聯網各個角落的他們可以迅速“分包”抗爭任務,以無組織的形式實現有組織的對抗。
以固有的商業法則來看,個體化生存的中小賣家實施惡意攻擊的行為,必然與整個市場秩序相抵觸。然而,如果加諸一層互聯網的生存法則,即當弱者遭受強者的沖擊,借助互聯網本身進行反抗也將是不可避免的。盡管這些行為可能是非理性的,但它卻不可能輕易消失。另需指出的是,這個嶄新的領域具有反制度、反組織和反專業的傾向,參照現實建立一套法律法規的愿望恐成鏡中花水中月。
因此,我們固然要譴責中小賣家的暴力之舉,也應該為受到無端攻擊的大賣家鳴不平,還可以為淘寶商城的新規提供辯護,但我們同時必須看到:互聯網本身深刻地改變了原有的商業法則,網絡既助推著商業的急速擴張,同時也帶來了更多、更復雜的對抗和博弈。如何為電子商務搭建交易費用低廉的制度框架,這不僅是淘寶商城所要面臨的難題,更是整個互聯網商業所必須深刻審視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