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是應該的問題是怎么減
時間:2011-09-20 10:27:20
來源:東方早報 作者:沈洪溥
財政部日前公布數據顯示,前8個月全國財政收入74286.29億元,同比增長30.9%。由此測算,今年財政收入將突破10萬億。或許該數字太過夢幻,占GDP四分之一左右,很多人擔憂財政收入增速過快會抑制居民和企業的積極性,并導致國富民窮。關于減稅的議論再次洶涌。
學界和民眾的初步共識是,減稅是未來稅制改革的目標。我們一直主張應辨證看待稅收過速增長情況,但此時也不認為減稅是個可以短平快處理的問題,如減稅的目標是什么、減多少、如何減等,都需要更謹慎地論證。
首先,減稅目標亟待明確,是給企業減負還是給居民減負。由于目前我國國內稅收稽征主要來自流轉環節,即增值稅、營業稅等稅種對總體財稅收入貢獻很大,所以,表面上看,生產企業承受了大比例稅負。但居民通過購買商品等方式,在收入所得稅之外,也間接繳納了部分稅收。減稅如果指籠統降低流轉稅率,則企業負擔或許會有所下降、效益或許會有所提升,但未必會立竿見影提升居民收入。考慮到物價剛性問題,居民所面對的商品價格也未必會出現預期的降幅。
這樣,通過減流轉稅率給企業減負之后的一個可能后果是,國家財政收入下降,普通居民收入沒上去,但使得私營企業主成了受益者。而如果再對個人所得稅進行調整,其占稅收總額比例相對有限,也談不上降低國內企業和居民的整體稅負水平。
從此角度看,設計減稅政策必須要先行明確政策的目標。最要不得的是,是既要求降低國家財稅收入總額,又要求擴大政府財政的民生支出。畢竟,理想化的口號要和建設性的方案進行明確切割。
其次,減多少稅也是個復雜問題。盡管我們都痛感國內稅負水平較高,但真正的問題核心或許在于兩個方面。一是這一水平與我們預期的福利水平存在太大的缺口,以致覺得納稅責任甚大、權利甚少。這方面眾所周知的例子是北歐國家,其稅負比我們要重,但公眾的抱怨卻少得多,主要就因為其財政收入多用于民生。
二是絕對稅負水平其實根本無法產生共識,永遠都會有稅負過重的聲音。客觀上,現代國家的政府和民眾之間就稅收話題的爭議從未停止,而稅負水平的高低判斷、增減調節,也是現代政治框架內,政黨賴以爭取選民的主要手段。在美國,由富豪巴菲特近期在《紐約時報》上所發表文章引發的“是否應給富人增稅”的兩黨爭論即是明證,稅負高低并無一個公允的標準,更多是個角度問題。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操作減稅。如果目標是減稅優先,且給企業與居民減輕稅負也成為共識,那減稅的方式就需要仔細斟酌。我們并不認為直截了當地降低稅率是唯一可選的手段。事實上,減稅在減輕稅負之外,除了直接拉動需求,還最好達到鼓勵產業升級等目的,否則就大有“懶政”嫌疑。以國際經驗論,稅收抵扣是常用來減輕稅負的政策手段:企業更新設備、技術升級可申請稅收減免;家庭購買住房可以申請抵扣稅金;子女接受教育、個人接受培訓的費用可以用于所得稅抵扣;投資虧損也可以用于個人所得稅抵扣……只要政策立意確定是以人為本,而不是以國情為托詞,那就會有很多成熟的國際經驗可借鑒。
特別地,有了上次所得稅起征點調整的一番博弈之后,這次關于減稅的討論要特別警惕“此消彼長”的論調。減稅就是減稅,不要借著稅收改革的由頭,搞減稅之外的“結構性增稅”——在現行稅制并未做大的更動的情境下,反要再以國際慣例為口實,加收資源稅、遺產稅……讓改革聲音盡都變成了配合加負而不是減負的戲碼。
(作者系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