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對羥基苯甲酸甲酯”等一些添加劑在國際上是允許的,但如果對劑量要求再細究一步,往往就發現———我們的標準是最低的。
《新京報》昨日報道,來自上海可口可樂飲料公司的零度可口可樂原液,在臺灣被檢出了防腐劑“對羥基苯甲酸甲酯”。但是,食品安全專家和可口可樂公司均稱該防腐劑在內地屬于合法食品添加劑,是安全的。
食品安全,尤其是食品中的添加劑更受國人關注。食品添加劑有兩個關鍵問題,一是添加劑是否合法,即被允許使用,二是即使合法,其劑量是否得到有效監控,即安全使用。
在臺灣,這首先是一個違法問題。盡管“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在中國大陸、英國、日本等被允許使用在碳酸飲料內,但在臺灣是不被允許添加到碳酸飲料中的,入鄉隨俗,企業得遵守臺灣的法律和規定。
但公眾更關心的問題是,為什么同樣在碳酸飲料里,臺灣禁用而在中國大陸和其他一些國家卻被認作合法?
其實,各個國家對添加“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到食品中是有嚴格標準的。在基于一系列科學實驗的基礎上,世界糧農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的“對羥基苯甲酸甲酯”(以對羥基苯甲酸計)每日允許最大攝入量為0—10mg/kg體重。
從這個規定就已經可以看出臺灣為何不允許把“對羥基苯甲酸甲酯”添加到碳酸飲料中了,因為FAO和WHO的規定是,“對羥基苯甲酸甲酯”可以不用到食品中,即為零。“不用”對于使用來說,在食品安全問題上就是嚴格和寬松的區別。
臺灣不允許把“對羥基苯甲酸甲酯”添加到碳酸飲料里,但在其他一些食品中是允許添加的,只是有不同的劑量規定。可以比較一下英國、日本、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把“對羥基苯甲酸甲酯”添加到果汁中的最高限量(均以對羥基苯甲酸計)。英國可以添加到果汁中的最大量是120mg/kg,日本是100mg/kg,而中國大陸是250mg/kg,中國臺灣是100mg/kg。顯然,中國大陸的標準是最為寬松的。
這或許也可以解釋,為什么在看到“防腐劑在內地添加合法”后,公眾會異常焦慮。盡管有些添加劑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國家合法,但如果對劑量要求再細究一步,往往就發現———我們的標準是最低的。
中國有句古語,“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即使以最嚴格的要求,通常也只能獲得中等的效果。更不消說,在標準的執行過程中,一些監管部門還屢屢存在失責的狀況。一旦降低標準,可想而知會增加多少安全隱患。
我們已經看到過好幾起類似事件,媒體曝光某種食品含添加劑,企業馬上回應說是符合中國標準。誰能說頻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過低的標準無關?食品安全標準,嚴格總比寬松好,在對待“防腐劑”的問題上,我們不妨向臺灣學習。從嚴要求食品添加劑劑量,應當是中國未來修改添加劑標準的一個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