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工作人員表示,國家檢測任何成分都要有依據,使用任何檢測方法都需要通過多次實驗論證,最后把檢測方法列入國家標準。但是判定檢測方法的研究過程比較復雜。我國目前2200種食品添加劑中,有檢驗標準的只占總數的近四成。這也就意味著,有六成食品添加劑無法檢測。(6月16日《京華時報》)
2200種合法的食品添加劑,戴上“金箍咒”的不到四成,六成因沒有國標而“無法檢測”——這個事實不免令人浮想聯翩:既然沒有檢測方法,為什么還將其列為“合法添加”,如果發生濫用添加劑的行為會否導致健康風險?任何添加劑都有添加標準,在明知檢測失靈的情況下,如何保證生產經營者不會因逐利需要而放任添加行為?
這樣的追問并非杞人憂天。盡管著名食品安全專家、中國工程院院士陳君石表示,我國目前還沒有一件食品安全事件是真正由食品添加劑造成的,公眾不必對食品添加劑“聞之色變”,不能把假冒偽劣都歸為食品安全問題,然而,我們依然不能回避三個核心問題:合法添加劑是不是有百利而無一害?食品添加問題是不是一個可以放寬心的問題?如果加了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加了鹽酸克倫特羅的瘦肉火腿、加了多樣氨基酸的牛肉膏都不算食品安全問題,究竟什么才叫“食品安全危機”?
最大的問題在于一個悖論:目前,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對數千種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和食品用香料都規定了明確的使用范圍、用量標準或者使用原則。其中,80%以上的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具有相應的產品標準;對1853種食品用香料,制定了相應的使用原則,有的還制定了產品標準。換言之,我們明確了食品添加劑不能“天女散花”、要有一個譜,但事實上又是“六成添加劑無法檢測”,那么,這個標準豈不是“牛欄關貓”?或者說,這個標準對于那六成無法檢測的添加劑還有什么執行力可言?
客觀地說,添加劑當然沒有原罪,沒有添加劑,就沒有現代食品工業。但是,既然食品安全人命關天,我們就該秉持兩個基本原則:一是對待食品問題,老百姓的訴求很簡單,“能不添加則不添加”,你不能因為考慮到添加劑產業等邊邊角角的問題,就將添加劑“合法”地塞進民眾的肚子里;二是“添加劑無害論”也是個相對性的說法,真正的科學本身就是符合辯證法、拒絕絕對化的,何況中國人群的體質、生態環境的變化是動態的,過去無害,不代表將來無害,昨天“適量”,也許今天就是“超量”。
面對公眾對食品安全標準的質疑,4月17日,受衛生部委托,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研討,并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我國標準不低于國際”;不久前,有媒體報道介紹了我們當下的現狀:現行中國食品安全標準10年以上標齡的占1/4,個別甚至已超20年未修訂。歷史沉疴、行業利益、交叉繁瑣的行政程序,造成了中國食品安全標準的落后。當然,“落后”還是“不落后”,有爭議是好事,道理越辯越明。只是,“無法檢測”的六成添加劑佐證了哪個判斷呢?
其實,我們最想知道的是:這“無法檢測”的六成添加劑,究竟算不算世紀性的世界難題?六成添加劑究竟是“無法檢測”還是“尚未被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