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騷擾電話和騷擾郵件、微信鋪天蓋地,數據泄露已經司空見慣成為常態,而我們又不得不被迫接受,不得不出賣隱私交換便利,而且出了問題也無可奈何,無法維權,這才是當前的現實。”城市化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金元浦在談到“大數據時代個人隱私數據的泄露與保護”的話題時曾如是描述。他直言:毫無疑問,這種不合理不道德的狀況恰恰需要我們進行一場全民的學習和維權教育。
近日,金元浦的《大數據時代個人隱私數據泄露的調研與分析報告》在清華大學學報刊發。文章指出,數據泄露的危害性與破壞性十分嚴重。“當企業發生數據泄露時,損失的不僅僅是經濟利益,還會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比如導致企業公眾聲望受損,造成企業形象和企業品牌下滑,企業可能面臨訴訟等法律指控。”
此前,金元浦曾談到“隱私數據的泄露是件非常非常大的大事”,他說,國內外信息犯罪團伙涉及養老、養生、醫療、房地產、金融、股市、債市、慈善等的巨量詐騙案件,都是從信息泄露開始,給眾多受害人帶來嚴重侵害,造成財產損失、家庭破裂、身心受損等后果;甚至帶來社會動蕩,大大破壞了社會的安定團結。
在《大數據時代個人隱私數據泄露的調研與分析報告》中,金元浦指出,我國公民對給個人(企業)隱私數據泄露的危害性與破壞性并沒有充分的認識。公民對隱私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被自愿”的個人隱私提供缺乏應有的防范意識。
在剖析原因時,他認為,這與我國長期形成的制度形態與社會機制有關,也與長期形成的樸素善良的傳統人際關系理念有關,而未與大數據時代市場化的當代新現實接軌,否則就不會有大面積受騙上當的人群和大量數據泄露案件發生。
金元浦認為,隱私保護和數據泄露防范需要我們進一步深化改革,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從制度、機制、傳播與教育多方面推進治國進入新高度、達到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