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7月8日電(記者周文其)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揭牌儀式8日在香港舉行,宣告駐香港國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并運行。
8日上午,揭牌儀式在嘹亮的國歌聲中開始,五星紅旗冉冉升起。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國安委主席林鄭月娥,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香港特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與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一道,為駐港國安公署揭牌。
林鄭月娥在致辭中表示,揭牌儀式是一個歷史性時刻,大家一起見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另一個里程碑。駐港國安公署將成為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事務上的重要伙伴。中央對特區充分信任,賦予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任務,但中央需要保留權力,去處理極少數特區力所不及的危害國家安全情況,確保在任何情況下國家安全都萬無一失。
林鄭月娥強調,香港特區國安委將盡快與駐港國安公署建立協調機制,特區政府有關機構也將在工作層面與駐港國安公署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她和特區政府都期待與駐港國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地執行香港國安法,履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也讓香港維持繁榮穩定,“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駱惠寧在致辭中表示,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開啟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根本責任的重大舉措。國家安全本屬中央事權,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基于對香港特區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權特區管轄絕大部分案件。中央之所以保留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安案件的管轄權,旨在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守住底線。
駱惠寧強調,駐港國安公署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她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定能夠得到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一定能夠不變形、不走樣,不斷煥發新的生機。
鄭雁雄在致辭中指出,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和實施,是中央為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作出的重要決定。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機構,駐港國安公署將堅決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駐港國安公署將依法加強與香港中聯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駐港部隊的工作聯系和工作協同,依法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有關機關建立協調、協作機制。駐港國安公署也將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鄭雁雄表示,真誠歡迎香港各界大力支持駐港國安公署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共同維護好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促進香港繁榮穩定。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特派員謝鋒、解放軍駐港部隊司令員陳道祥和政委蔡永中、香港特區國安委成員、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約80人出席儀式。出席儀式的還有駐港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孫青野等。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九條,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