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民政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和監管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全省全面實行養老機構登記備案制,鼓勵社會力量進入養老服務業,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廣東養老服務水平。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18年年末,我國60周歲及以上人數24949萬,占總人口比重的17.9%。從2000年到2018年,我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從1.26億增加到2.49億,幾乎增加一倍。廣東常住人口中60周歲及以上或65周歲以上人口占比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老年人口的絕對數龐大。“銀發潮”來勢洶洶,讓養老服務盡快提速,滿足驟增的養老需求,已迫在眉睫。
養老機構接收的老年人中,很多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因此,之前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的設置,比如對設施設備、安全保障、從業人員資格等提出較高要求,對于保障老人的權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面對老年服務需求的快速增多和服務類型的日益多元化,對養老機構的要求也在發生變化。進入養老機構的不再是失能、半失能老人居多,不少健康的老人因為子女不在身邊,也需要養老服務,他們對于醫療和護理的要求沒那么高,但可能還需要其他方面的服務。原有的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拉高了養老機構的準入門檻,已經不適應當前養老產業的發展。
用備案制替代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是養老服務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它能夠激發養老服務業創新活力,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進來,共同做大養老產業的蛋糕,提供更多元更優質的養老服務,來滿足老人的需求。但是,取消行政許可并不意味著沒有監管,政府仍需要適當引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通知》中提出,建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推行“互聯網+監管”系統,探索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完善監管手段,可謂切中肯綮。
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只是降低了準入門檻,但養老機構尤其是民辦養老機構,要通過運營實現盈利,并非易事。開設養老機構投入大、回收慢、收益低,許多民辦養老機構都存在空置率高的狀況。調查發現,養老機構1~3年收回投資的占4.5%,4-6年收回投資的占4.9%,絕大多數要想收回投資,需10年以上。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仍需要在政策上扶一把,降低養老服務運營成本,提供融資優惠,通過公辦與民辦養老機構同樣給予補貼等方式,讓普惠型的養老機構蓬勃發展,養老產業才能形成良性循環,老人們才能老有所養、老有所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