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務院委托,文化和旅游部部長雒樹剛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文化產業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時說,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也要看到,我國文化產業仍然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規模總量還是質量效益,無論是對內滿足人民需求還是對外擴大文化影響力,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雒樹剛說,針對文化產業發展存在的高質量文化供給不足、產業發展不平衡、文化企業實力偏弱、創新驅動能力不足、國際市場競爭力不強等突出問題,相關部門將從九方面著力,推動文化產業實現高質量發展,以優秀文化產品和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新期待。
一是加快文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更好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豐富供給主體、優化供給方式、提高供給質量,不斷提升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推動文化產業加速轉型升級。
二是把創作生產優秀文化產品作為中心環節。深入開展精品創作,完善扶持提升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出精品的激勵引導機制。
三是增強文化企業的市場競爭實力。著力推動產業關聯度高、業務相近的國有文化企業聯合重組,組建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的文化產業投資平臺,推動跨所有制并購重組,對有潛力的戰略性新興文化企業進行股權投資,鞏固并發展國有文化企業的內容生產優勢和傳播主渠道優勢。
四是構建規范有序的文化市場。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五是打造文化產業人才高地。以文化產業發展需求為導向,培養和扶持內容創作生產高端人才及相關技術人才。
六是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文化產業科技支撐水平,改造傳統文化產業,發展新興文化產業,提升新型文化業態的比重。
七是促進文化資源與金融資本有效對接。加快推進符合文化產業發展需求和文化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積極探索文化資產管理、文化產業融資租賃、文化保險擔保等金融業務創新,運用好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金融工具,提升金融服務文化產業發展水平。
八是完善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結合財力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綜合考慮、統籌安排財政資金支持文化產業,組建或改組國有文化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支持骨干文化企業并購重組,支持小微文化企業創新發展。
九是完善文化產業發展的法治保障。2015年以來,文化和旅游部牽頭開展文化產業促進法起草工作,已經形成了各方基本認可、比較成熟的草案,爭取盡快按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