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1-07 11:09:21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朱達志
在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以下簡稱“彭水縣”),有位遠近聞名的“白條書記”——大同鎮原黨委書記冉宇航。此人涉嫌貪污、受賄兩罪,最近由彭水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據彭水縣檢察院指控,冉宇航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擔任彭水縣大同鎮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大同鎮為民服務辦事大廳改造項目中,套取財政補助資金人民幣7萬元;在大同鎮農村C、D級危房改造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承建商所送人民幣共計10萬元。而在起訴書涉及的內容之外,冉宇航更出名的“事跡”,則是瘋狂濫用政府權力,在酒樓里“打白條”。據媒體報道,冉宇航自2016年擔任大同鎮鎮長時起,該鎮政府就多次到鎮上一家酒樓搞公務接待,為此,鎮政府在這家酒樓打下了兩斤多重的白條,共計欠款14萬余元。
一方面,冉宇航涉嫌犯罪,他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應屬貪污,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應屬受賄。另一方面,冉宇航違紀“打白條”搞公款吃喝,也違反了有關黨紀政紀規定。
但仔細一想,“打白條”不僅是違紀,嚴格說來也應屬違法。酒樓作為服務業商家,系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坐落于偏遠貧窮鄉鎮的餐館,更屬于小本經營。鎮政府兩年內通過“打白條”的方式在人家那里白吃白喝,拖欠金額達14萬元,若拒不償還,本質上也算不當得利,應當認定為違法行為。
如今,冉宇航東窗事發,政府欠商家的款項也不能不還。那么,這筆賬該如何算呢?如果用財政經費支付,豈不是意味著“追認”了以前那些公款接待的正當性?對此,當地決不能讓這件事成為一筆“糊涂賬”,而要好好處理清楚。
2014年10月2日,新華社曾發表過一篇題為《反腐高壓下多地現吃喝白條“追債潮”“官嘴”欠賬誰來埋單》的報道,里面就提到了“官員欠賬,政府埋單”的問題。檢索冉宇航案相關報道,只有彭水縣紀委“督促大同鎮政府立即兌付所欠餐費”的消息,彭水縣人民檢察院的公訴書,也未提及“白條”事宜,說明“白條”不歸法律管,而需要由當地政府自行處理。這顯然是個悖論,以筆者之見,要在本案之中徹底落實法治精神,就該對冉宇航領導下產生的14萬元“白條”款仔細甄別,讓所有參與了“白條吃喝”的人,都承擔起自己應付的責任。
誰吃喝誰付錢,天經地義,無論如何,這些違規吃喝的欠款,都不應該由地方財政,以及支撐財政的納稅人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