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法:城市化委員會專家顧問、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鎮中心研究員、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副院長
城市化對于我們是認識不斷加深的過程,對于政府的決策者、執行者以及各相關領域的人們,也是在不斷地學習認識過程當中。《城市化典型案例》一書,把這個學習認識的過程記錄下來,體現了時代性,所形成這個本書我認為是有價值的。時間越長,這些來自基層的生動鮮活的典型案例,它的歷史價值將不斷提升。
在研究城市化過程中,很多研究者的角度都比較雷同,都想替中央決策去提意見,其實是沒有必要的。我們完全可以從民間、從市民,從研究的角度,通過對典型案例實實在在的記錄,讓后人慢慢去研究,也很有必要。尤其是年輕人,不如干脆從社會的角度去觀察城市化這個大潮對中國960萬平方公里土地上每一個角落沖擊的印跡,我們好好地描述記錄下來,適當地提升。小時候看趙樹理的小說《鄉村故事》,我覺得那些角度都非常好,可以從中去加強對這個社會的認識,非常深刻,非常接地氣。希望城市化戰略研究委員會從這個角度上再堅持走下去。
城市化是一個歷史趨勢,也是整個人類歷史發展的一個不可或缺的階段,誰也逃不開,中國的城市化因為國內壓抑了一段時間,是滯后的。世界的城市化起源于英國的工業革命,二戰以后形成一個大潮,我們恰恰錯過了二戰以后整個世界的城市化浪潮,但我們也有很多后發的優勢,學了很多人家的經驗。中國的城市化從速度規模上都十分驚人,我們將近14億人口,到現在城鎮化率才58%點多,僅略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發達國家通常是70%~80%。中國城市化最后怎么才叫基本完成?這很難界定,而且在國際上也沒統一標準。我們要從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里面,發現我們城市化發展的潛力。
更多的人討論城市化,還是在看城市化人口的結構比例、城里的資源,包括建筑、能源夠不夠等等。通過這幾年的研究,我越來越發現,有一個問題是相對滯后的:城市化不是簡單的空間人口集聚方式的變化,更多的是社會形態、經濟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這一點是我們注意不夠的。歷來的中國城市化的文件,強調比較多的是城市怎么發展建設、大小城市結構,包括新型城市化的發展綱要……更多講的是城市化的布局和結構。最近這兩年又在講中心城市怎么設立、新區怎么建……卻沒有系統地來講:中國的社會進入城市社會了,這個城市社會和過去的社會發展方式有什么區別?有什么特點?有什么變化?不是說沒有這方面的治理,有,但這方面的治理更多是問題導向,出什么問題我解決什么問題。
整個中國的人群被分為城市人和農村人兩部分。城市和農村最大的區別就是在服務領域,城市是服務高度集中,而且服務的成本因為人口的集中是降低的;農村相對來說公共服務不足、不夠,它的服務成本就比較高。這個服務主要是兩類,一類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一類是商業化,商業化也要按照規模來降低成本。如果人人都享受城市差不多的服務,不管是公共服務、商業服務,這個城市化就完成了。
有一些潛移默化的差別在我們身邊到處發生,我們卻通常感覺不到。比如說在鄉村,人的行為相對來說比較放任;城市里面人口高度集聚,市民行為要求高度自律。城市化過程當中,人與人之間的接觸頻繁了、密切了,越是頻繁、密切越是要講信用,人人都要有一個行為約束的理念。一旦沒有強制化的東西,僅靠人們內在的約束是不夠的,所以到處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交通問題,出了事故以后大家拼命往前擠,一下子堵死,小事故變成大事故。這些問題是社會層面的問題,靠建筑本身解決不了。
還有一點城市到底怎么治理?我們反反復復,一會兒自治,一會兒又把政府的治理系統滲透到每一個社區,同時都在做。我們社區是靠業主委員會,或者是產權人自治小區,搞不通,于是政府不停下去干預,一會兒放權,一會兒收權,整個的社會管理我們是沒有思路的。而我們現在對社會層面的一些問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所以盡管我們的城市建設得很好,但是人們的滿意度不高,也就是獲得感不高。比如老太太抱怨說買菜困難,為什么周邊的菜市場都關掉了?孩子上學我不放心,我必須得送。讓老太太買菜少走兩個路口,讓小孩子上學是不是少走幾公里,這都是城市治理需要解決的問題。
在城市化進程中,很多規劃畸形化了,喜歡大板塊大片區,居住區恨不得全部居住,工業區恨不得全部是工業,產業又進行各種分類。但人的需求是綜合的,有些城市建設理念沒有完全跟人的需求結合起來。
所以,在社會層面上怎么跟進我們城市化的速度,成為了一個很大的問題。發改委說了很多發展規劃需求導向、政策導向、目標導向,但是在社會層面上主要是問題導向、危機導向。一個問題只有成了很大的問題,甚至成危機了,上面才開個會處理一下。所以我們現在對城市化的研究,我希望能夠注重一點:在考慮經濟層面的問題時,更多融進社會層面的思考。
《城市化典型案例》一書,從民間的角度,實實在在把基層發生的一些事情記錄下來。城市化研究,要把城市的社會變化作為一個未來研究的重點。農村人也應該城市化,要讓中國的農村建設的更像農村,中國的城市建設的更像城市。城市化過程中,人與人之間的行為需要有一個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