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成都市委日前調研后提出,加強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建設,持續推進城鄉統籌發展。
民盟成都市委提出,建設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體系,應著眼于“四有”構建制度機制:有一套適應農民生產生活居住方式轉變要求、城鄉統籌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標準體系;有一個保障有力、滿足運轉需要的公共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有一個民主評議、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公共服務的管理機制;有一支協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務有力的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隊伍。
為此,調研組建議:界定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范圍,建立分類供給機制。歸納農村居民在文體、教育、醫療衛生、就業和社會保障、農村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農業生產服務、社會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設置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若干大類及其具體項目。
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建立經費保障機制。以市、縣兩級為主建立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村級專項資金,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
充分尊重群眾主體地位,建立民主管理機制。村級公共服務和公共管理改革要著力構建在村黨組織領導下,以村民自治為核心、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新型村級治理機制。
整合社會資源,建立人才隊伍建設機制。通過民主化推薦、社會化選聘、專業化培訓、職業化管理等方式,建立一支協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務有力的村級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