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改革不僅是滯后,已經成為短板”、“守成有余,不夠過癮”,很難相信,這是國內知名法律專家對司法部相關工作的批評,而且是當著司法部部長的面。8月11日,司法部部長張軍、副部長熊選國一道,邀請張文顯、王利明等國內一線法學專家參加司法行政改革意見座談會、“為司法行政改革獻計獻策”。
學者們發言不客氣,很多問題都直言不諱,司法部部長張軍依然覺得“還沒聽夠,可惜時間太短”,可能不僅源于其本人的法律專業學術背景。此次被邀請的法學專家“不少人都多次參與過中央和地方司法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論證,有的還參加過去年1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與專家學者的座談會”,但也正因為如此,法學界人士才對國家司法體制改革的整體布局和進度了然于胸,對將要進入整體改革議程的司法部可謂望之深、責之切。
7月16日,全國司法廳(局)長座談會上發布了《司法部關于進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見(討論稿)》,對司法行政序列的改革議題做了具體安排。司法改革已經搞了很久、一輪接著一輪,司法行政改革究竟要搞什么?公眾對上述疑問的求解,或可在司法部的相關表態以及此次專家學者的建議和期待中尋到答案。司法行政機關的架構和運作相對特殊,在行政權與司法權之間不僅建立橋梁和聯系,更完成國家權力架構中司法行政部門所擔負的特殊職能與使命。改革在于厘清制度邏輯,明確部門間的法律使命和監督特質。
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統一的司法行政執行體系,被作為此次司法行政改革的總目標提出來,如何具體詮釋和執行相關目標,有待學界與實務界的坦誠溝通、首先達成共識。所謂“公共法律服務”,其服務的對象不僅是普通社會公眾(律師群體,以及司法公證業務所面向的人群),也應該是偵控審諸機關所依法開展和進行的各項法律活動。公共服務的屬性以公平、中立為要求,司法行政部門為刑事訴訟參與的各項主體問題所提供的公共服務,也具有制度設計上的公正、中立特質。對涉身刑事訴訟的嫌疑人、被告人在面對庭審和控辯雙方的詢問來說,保證庭審前羈押的中立、不偏不倚意義重大,從制度上更有效地防范刑訊逼供,確保羈押的專門機關依法管轄,是多年來學界不斷呼吁和建言的制度安排和回歸(上世紀50年代,看守所便在司法部的管理之下)。學者希望“心目中的司法部回來”,所期待的也正是司法行政機關對法定職能的忠實履行,擔負起制度設計所期待的角色和使命。正如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長王公義所言,偵羈分離、偵檢分離、審判權與執行權分離、司法業務和司法行政分離,有助于司法機關相互監督與制約,更為獨立公正地行使職權。本輪司法行政改革立足的制度重新設計和安排要在一開始就如法學專家所期待的不“滯后”、不“守成”、不成為短板,就有必要在改革的探索中尋求對庭審活動更有創見的公共服務。對看守所的管理權屬爭議,偵羈分離方案有助于提升和推動司法行政機關的公共法律服務能力??词厮芾頇嗷貧w司法部主導,對本次改革中司法執行體系的統一目標而言更有銜接層面的制度便捷,從看守所到監獄作為國家法定羈押場所,管理更順暢、監督更可行。
“把司法行政工作這個綱,以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總攬起來”,政府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服務如何更順暢、更符合權力的監督設計,考驗治理現代化轉型的魄力,也契合改革設計者和改革研究者所應當達至的共識。更寬廣的層面上,司法行政改革所力圖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同樣也要服務于以庭審實質化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及其運行,偵控審的各司其職也包括司法行政機關的權責回歸,以此為目標探索司法行政權力的法治化運作,正如法學專家所言,“與如火如荼的員額制、司法責任制等改革相比”,司法行政改革才不會“慢了好幾拍”,而且有望勵精圖治、后來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