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組織編寫的《國家新型城鎮化報告2016》近日出版,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回應了一系列城鎮化熱點話題。報告認為,近年來,隨著農村各種條件逐步改善、城鄉公共服務差距越來越小,一部分農民工不太愿意再進城落戶了,最主要原因是農民不舍得附加在農村土地上的各種權利,今后需要探索一種機制,讓這種權利有變現或自愿有償退出的渠道和制度安排。
中國社科院去年發布題為“中西部農民向城鎮轉移意愿”的調查顯示,“很想”占11.83%,“比較想”占21.73%,“一般”占17.45%,“不太想”占24.82%,“完全不想”占24.13%。綜合來看,約一半農民工不想進城,66.1%的農民工認為,到了一定年齡就回鄉。報告還顯示,不少已經在城市的農民工也不愿意一直留在城市成為市民。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中國農民工家庭是一種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農的結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第一代農民工農閑時進城打工,農忙時返鄉收種,當第一代農民工隨著歲月的老去,已經到了退休的年齡,可沒有社會養老保障為他們養老保駕護航,他們不得不選擇退養自己熟悉的農村,并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與土地結合起來,過著自給自足的田園生活。這其中,有他們對社會保障不能將自己融入其中的尷尬、無奈與抱怨,更多是他們對故鄉和土地的那一份發自內心的真誠與摯愛,葉落歸根的情懷發自他們心底,我們沒有理由不尊重。
對于新生代農民工,他們融入城市時存在“不安分”的現象,一頭是農村的家已經回不去,他們中間許多人雖說生在農村,可一天農活也沒干過,他們生長在城市,對城市的生活已經習慣,留在城市成為他們的必然選擇;另一頭是城市的家卻遲遲建不起來,讓他們始終缺乏應有的歸屬感。可城市生活豐富多彩的吸引力,時刻都在激發他們“留下來”的沖動。他們對城市、對政府有更多的訴求,一方面是對他們父輩當年所忍受痛苦的糾正,是對勞動權、健康權、幸福權謹慎地伸張;另一方面是他們迫切希望融入城市,讓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生活得更幸福,讓自己的辛勤付出更體面和受人尊重。這種表現更體現了有知識的新生代農民工對人生、社會、理想的重新定位和追求,而這一切也為城市建設與發展注入了活力與生機。
農民工群體代際之間對自己今后生活狀態的選擇,決定農民能否在城市體面生活的主要因素不是體制而是市場,進城農民無法判斷他們將來是否有能力從市場上獲得足夠多的收入機會。雖然近半數的農民進城之后就不再回到農村,且將來一定會有越來越多農民進城而不再回到農村,但問題是,在當前乃至未來相當長的一個時期,誰也不能保證他們進城后就可以在城市體面安居,因為農民工無論在擁有資源與人脈上都處于一種劣勢,白手起家的創業讓他們面臨著失敗和挫折的可能,留下進城失敗再返鄉的退路就十分重要。也就是說,當他們進城失敗,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就變得非常重要。當進城失敗農戶退回農村,他們可以向村集體要回自己那份土地的耕種權利,村集體就會調整出相應土地給他們,這正是中國特色的土地集體所有制所起到的調節作用,這也是他們能夠在進城與返鄉之間進退自如的原因所在。
根據中國社科院的調研數據,有66.1%的受訪農民工表示到一定年齡就回鄉,也就是說,還有高達33.9%的受訪農民工并未決定年老回鄉。農民工既可以進城又可以返鄉,這是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農民工之福,也是中國城市化發展可以保持長期穩定的秘訣。尊重農民自由選擇進城或返鄉,應當成為政府在制度頂層設計時一個必須遵循的原則,也是中國有步驟、快節奏、求調節中結合國情、社情、民情的城市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