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評價改革應從減少選擇題開始。據調查,在140余套地方中考英語試題里,平均下來,選擇題77分,占試題總分的63%,83道小題中就有59道選擇題。在9套全國高考英語試題(2016年)中,除了上海卷的選擇題控制在41%的比例,其余8套試題平均下來,選擇題占總分的68%。同樣是平均值,在9套高考文科綜合卷中,選擇題為140分,占總分的46.66%;9套高考理科綜合卷中,選擇題為126分,占總分的42%。
選擇題最大的缺點就是效度較差,這種僅限為對正誤的辨認和判斷猜測的題型,既考查不出考生的真實學業水平,也考查不到考生的實際能力和創新思維。
中國學生陷入題海,個性和興趣被限制,與選擇題題量大,要求學生看到題目,就條件反射出答案,是有很大關系的。但是,減少選擇題題量,就能把學生從題海中解放出來嗎?這十分困難。我國升學評價的最大問題是對學生的評價,實行一元分數評價,是看一次考試分數,缺乏動態、綜合、持續的評價。
由于就用一次考試的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學生,因此,這一次考試分數的公正性,是所有考生和家長最為關注的。怎樣能保證公正性?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減少人為評價因素客觀評價,這就是選擇題題量大的重要原因。大家公認選擇題評分最簡單、最公正。這也是我國高考改革遭遇的問題,對于目前的考試評價,社會公認無法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大家只相信筆試,連增加一點面試都懷疑——擔心其中有貓膩。
在目前的高考考試中,每年引起爭議最多的就是主觀題,尤其是高考作文題。按理開放的題目,有利于考查學生的思辨能力,但是,對于沒有標準答案的開放題目,學生和家長都懷疑其公正性。而面對公正性的質疑,最直接簡單的回應,就是增加客觀題,減少主觀題,這正是我國過去30多年來的中高考命題變化的趨勢。
目前的考試評價,并不在意評價是否促進學生個性、興趣發展和綜合素質培養,而是只要把學生“選”出來即可。對于這樣的“選”人方式,談其科學性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大家在乎的是公正性。按照這樣的選拔方式,就是出100道選擇題,全部機器閱卷給分,贊成的學生和家長會很多。
如果不改變這種用一把尺子量所有人才的思維,我國的基礎教育就無法走出目前的困境。在這種思維下的所謂考試改革,不過就是從一把2米長的尺子,換或一把3米長的尺子而已。
目前上海和浙江在進行新高考改革,很多人關注科目改革和考試內容改革,但這都沒有多大新意。在統一的高考錄取中,還是按學生考分高低從高到低排序結合志愿錄取,學生難以擺脫應試化學習。浙江和上海具有改革意義的,其實是上海的春季高考,實行招考分離,以及兩地都推進部分高校進行綜合素質評價錄取改革。
考試評價有選拔功能,但更應該發揮育人功能。育人功能的考試評價,不應該是學生學習的指揮棒,而應該對學生提供評價服務。只扮演選人功能,還是起到更好的育人導向作用,這是我國中高考制度改革面臨的一道重要選擇題。
如果繼續采用現在以考試為指揮棒的、教(教學)招(招生)考(考試)一體化的選拔人才方式,那么,改革考試內容沒有多大價值;只有選擇推進招考分離,將考試變為評價服務,中學自主教學,大學自主招生,那考試評價才會有更強的科學性和育人價值。
在美國,SAT、ACT也是標準化考試,但是,升學采取的不是對學生的一元評價,不是按ACT、SAT分數從高到低錄取,SAT、ACT成績只是評價的一方面指標,而且各大學獨立進行招生,學生自主申請,大學(專業)按本校(專業)的培養要求,評價申請者。這就讓考試只是評價服務工具,由于只是一方面的評價指標,學生也不會只盯著這一考試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