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收寄快遞,面單上地址、電話和名字一目了然,你可曾擔心過信息泄露?針對這個“痛點”,最近有快遞公司推出了隱私快遞單,就是將重要信息打碼處理,僅有快遞員可通過專用APP識別與查看。從此,你收寄的快遞單,可以更為放心地進行處理了。
雖然隱私快遞單正在試運行,但內蘊價值不容小覷——快遞單也是個人信息泄露的關鍵詞,圍繞快遞單,下單人、分揀員、快遞員以及任何有關接觸者,都可以輕易獲取有關隱私。有數據顯示,僅在2015年,有統計的全國快遞企業重大信息泄露案就達43起,外流包含消費者個人隱私數據的訂單有上百萬張,一塊錢可以買賣兩張快遞單。和銀行、中介、教育機構等一樣,快遞業正成為信息泄露的關鍵源頭,推出隱私快遞單是預防的關鍵一步。
隱私快遞單很可能具有示范價值。不需教育推廣,眾企業都會隨風而動。這里的前提是,隱私快遞單實際是企業主動行為,是市場競爭的良性結果。當前,我國的快遞業正逐漸趨于平穩格局,各企業的重心從“搶市場”轉為“拼服務”,如何最大程度保障用戶隱私,正成為快遞競爭的“賣點”。所謂無心插柳柳成蔭,隱私快遞單雖為競爭之舉,但瞄準的是消費者的心理需求。因此它很有可能成為快遞業標配,更有可能釋放出一種新動向,即未來的快遞業信息保護將會更加深入、更加全面。
從當前現實看,隱私快遞單的針對性效用很可能有限,為什么?因為它是快遞信息泄露的小額部分。你隨手扔掉的快遞單被撿去記錄,并不是大概率事件;而在以往,信息泄露的最大因素在于“內鬼”,這已經被屢屢證明。略舉幾例:去年5月,山東偵破一起販賣個人信息案件,查明信息交易條數有200余萬,犯罪嫌疑人中就有快遞公司員工;6月,江蘇曾摧毀一條倒賣快遞信息的黑色產業鏈,查扣各類快遞信息500余萬條,也是快遞內部員工所為。可見,“內鬼”一旦參與其中,倒賣信息數量很容易就是百萬量級別,這是信息泄露真正的大頭。
從長遠看,隱私快遞單又可以有更多延伸效用,因為它有效縮小了信息收集、泄露主體范圍。在以往,因為一張快遞單的接觸者太多,肇事人很難排查,而現在可以明確是“內部人”所為。快遞單可以被識別的技術性前提,就是內部人員專用APP,接觸者無非是收件員、分揀員、快遞員。如若參與其中,既方便排查,又容易追責。如,刑法修正案(九)就對非法獲取、買賣、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等提出了具體應對措施,尤其是對于信息收集行為,規定“從重處罰”。如此,在強力違法成本的倒逼下,“內鬼”將無處可藏。
我們樂見隱私快遞單推出之后,能對快遞業的信息泄露起到有效規制,但更重要的或許是啟示意義,扼住信息泄露的關鍵點在于堵住源頭。既然快遞面單上的信息是隱私,那就只給一部分人權限來識別信息,以充分限制“信息采集主體”。可嘆的是,隱私快遞單只是快遞行業的自選動作,在銀行、中介那里未必行得通,因此還需要形成一種統一規范。這里就需要重復老話:我國應加快建立健全統一的公民信息安全保護法,通過建立個人信息的合理使用制度、侵害補償和懲罰機制,設置監督機構等方式,為個人信息上一道“保險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