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貫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維護北京市良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秩序,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次公布了26家違規騙提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名單。這些單位名義上是咨詢公司、廣告公司,實質上是提供公積金代辦業務的小黑中介。今后,這些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公積金經辦人將被永久封殺。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首曬“黑名單”,顯示了重拳治理公積金亂象的決心。這則新聞,足以讓那些在街頭、天橋亂貼“代辦公積金”“代提公積金”噴涂廣告的中介機構感到緊張,也能讓一些想違規提取公積金的個人斷了念想。不過,要想從根本上防治違規提取公積金、騙提他人公積金等亂象,必須做到疏堵結合。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初衷是在繳存者購房時為其提供幫助。然而,隨著房價節節攀升,很多“望房興嘆”的中低收入者只能看著公積金在難以增值的賬戶中沉睡。而受限于諸多硬性的程序和手續,很多繳存者無法順暢地提取這筆“自己的錢”。有不少人抱怨,公積金制度已淪為“劫富濟貧”的工具。
在公積金“變現”需求的引導下,社會上出現了大量提供公積金代辦業務的小黑中介。檢索媒體報道,有的代提中介手續費高得驚人——“在職20%,離職30%,小額快提50%”,依然有不少人上門;有的中介已經從偽造證件發展到“鉆空子”交易,一套小戶型的房子一年賣10多次,目的就是幫客戶騙取公積金……騙提公積金成為一種灰色產業,不僅住房公積金秩序受到了挑戰,繳存者也將面臨巨大的資金安全風險,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良好初衷將落空。然而,在誘人的利益和旺盛的需求面前,難免會有人鋌而走險。要根治公積金亂象,除了用“黑名單”制度進行震懾和約束之外,最根本的還是要增加騙提公積金的違法成本。
比如,北京市《關于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提取等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就提出,公積金提取擬原則上不接受中介機構代辦,騙提公積金者將在3年內不得申請公積金提取或貸款業務;上海市則明確規定,對協助或自行造假進行違規提取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并依法向社會公開,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些地方層面的實踐,不妨在時機成熟的條件下上升為國家層面的立法。
在增加騙提公積金的違法成本的同時,也要想辦法激活“沉睡”的公積金。一方面,要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簡化公積金提取流程,適當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讓確有需要的繳存者能靈活支配自己的公積金;另一方面,要通過多種方式實現巨額公積金余額的保值、增值,并加大信息公開和資金監管力度,確保這些合理收益能轉化為每個繳存者共享到的紅利,如此才能讓繳存者少打歪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