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即將到來,粽子銷量增加。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小作坊的“黑粽子”和網上銷售的“三無粽子”流入市場,存在安全隱患。許多自稱“家庭手工現包”的“私房粽”在網上熱賣,可以散裝銷售,每個粽子的價格多在3元至10元區間內。(6月7日中新網)
又到一年端午時,粽子成了暢銷商品,一些“黑粽子” “三無粽子”乘虛而入。
這些網上銷售的“三無粽子”, 自稱“家庭手工現包”的“私房粽”, 卻包裝簡陋,連生產日期、產地、保質期、配料等基本信息都沒有。但其生意興隆無非是緣于公眾對對食品安全的擔憂。由于法律規范市場的威懾力嚴重不足,“香精包子”、地溝油、注水牛肉、毒豆芽……一連串食品安全案件之后,公眾的敏感和質疑難于消除,于是一批原生態食材受到追捧,現場制作,邊做邊賣的銷售方式十分流行,殊不知虛擬的生產場所、污濁不堪的生產環境尤其是生產者缺失的良心,讓原本純樸的傳統食品變得危機四伏。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但網上暢銷的“私房粽”信息缺失的情況較為嚴重。除了商家“現做現賣,用料和衛生都沒有問題”的口頭承諾外,這些散裝食品、自制食品,因人員健康、制作環境、運輸條件、打包快遞等多環節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致使食品質量安全無法保證。
網上暢銷的“三無粽子”暴露監管漏洞。《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必須要求食品提供者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并先行賠付。然而,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提供企業對入網經營者存在實名登記落實不到位的現象。一些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在利益的驅使下,有意無意地“關口失守”,加之網銷食品缺乏明確的行業標準,監管存在盲點,一些黑心商家憑借網銷平臺的東風,把賺錢生意做得風生水起,消費者的健康權和相關法律也便成為一紙空文。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莫讓“黑粽子”污染食品安全,破壞節日氣氛。網上 “私房粽”熱賣,監管必須上線。首先要改變陳舊的監管理念和方式,不但要加強線下的食品安全管理,還要緊盯“線上”,追本溯源,線上線下一起監管,構筑消費者的健康防線;
其次要從法律層面對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提出硬性的衛生許可等行業要求,盡快制定明確的行業標準,實現對平臺和餐飲企業的雙重監管。不僅要讓黑作坊無處藏身,還要對容忍、吸納無良商販的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加大懲處力度,督促平臺承擔相應監管責任。據悉,上海、河南、陜西、北京等多地發布了針對網絡訂餐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辦法,這是一個良好開端。
最后,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一定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粽子,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一旦發現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要大膽舉報,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和食品安全。